NO. 14 服务过程具体注意事项〔违反4、5条,由志愿者本人负全部责任〕:
1、参与其它总队活动前请先向队长请示,经过队长同意后方可跨队活动。
2、所有志愿者不可独自服务,每次服务必须2人以上,必须有其中一人佩带“广州青年志愿者证”;不能在服务过程中吸烟,粗言秽语。
3、中秋、春节前后需到长辈服务对象家拜访(礼物费用自理),大年初一到正月十五不得去服务对象家探访;不得收受服务对象金钱(凡50元以上红包,充当医疗队经费)。
4、志愿者不得私自拍摄服务对象服务过程;如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队长,由队长统一指派任务;拍摄前需向服务对象及家长说明原由,并签定协议书,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一旦拍摄材料外泄,必追究该志愿者的法律责任!
5、医务、药物销售以及非医务行业志愿者,不得在服务过程提供明确的医疗用药以及各种治疗方案〔如处方、康复疗程等〕,不得为相关医院招纳病源,不得向服务对象推销任何商品或者保险。
6、一切利用志愿者服务为由,入屋行抢行窃者,我组将彻底取消志愿者资格终身,并交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 纪 律 』
NO. 15 志愿者间主要通过短信联系,每次服务(活动)前由组织者发短信通知各志愿者:
1、连续3次短信+不能到场=警告一次
2、连续3次短信没有回复+不活动=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
3、连续5次短信+不能到场=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
NO. 16 不能到场的服务(活动)人员,应行告知义务:
1、如有重要事情不能参加服务,须先向各服务对象负责人报告,说明缘由,并且做好交班,把服务对象交给可靠志愿者负责。
2、每次服务(活动)必须按时出席,按规定集合时间后15分钟之内不出现,视为迟到;确有原因,须在集合时间前通知服务(活动)负责人;如该次服务(活动)需缺席,须于2小时前通知服务(活动)负责人。
『 组 织 』
NO. 17 “广青医疗队”设队长、站长、服务对象负责人、杂志编辑小组。
1、队长:负责例会组织、新老成员交流会、高校及社会外联、人员及服务监督。
2、站长:负责网站建设、信息通讯、资料管理、技术支持。
3、服务对象负责人:完成对服务对象每月两次的探访服务,并负责新入会队员的带教、考勤工作。
4、杂志编辑小组:负责“广青医疗队”年度纪念刊物《灯》的编辑。
『 经 费 』
NO. 18“广青医疗队”会员不用缴纳会费。“广青医疗队”的所有活动的资金,由会员本人负担(一般是AA制)。
NO. 19 “广青医疗队” 接受社会机构、团体及个人以资金、服务、图书或其它形式给予的赞助和捐赠,并根据捐助情况以适当形式致谢。网络空间费用由社会人士长期捐赠。
『 联 系 』
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后座五楼
网址:http://www.gzyld.org.cn/ 邮箱:yiliaozu@163.com
队长:吴嘉敏 手机:35882660 站长:[ayoung] QQ:198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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