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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理解的志愿者
来源:WEB 作者:徐慎檀 点击:次 时间:2007-04-26
我离开北京来到贵州东南部的这个贫困乡的中心村,已经一年半了。在这一年半的实践中,我自己的想法也在慢慢改变,因为我看到了很多在北京看不到的情况,也和很多关注中国发展的朋友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志愿者究竟为什么来到这里?为什么有那么多朋友愿意帮助我们?又为什么有很多人不信任我们?我们究竟为这片土地作出了什么?
据我所知,志愿者起源于西方基督教文明体系,他们是在教会的资金和政治支持下开展工作,因为宗教情结,志愿者本人也多是秉着宗教热忱,勤恳努力的工作。现代社会的志愿者在西方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在社会上被认可的程度比较高,加上完备的法律和财务制度,海外大小基金会和各种志愿者组织都很多,活动也很丰富,几乎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中国以前基本上只有宋庆龄基金会这样的官方机构,而民间组织则因为资金困难和法律问题,频频出现信任危机甚至法律危机。从我辞职过来的经历就是个体会,我原来的上级经理是香港人,基督徒,所以她对我来做志愿者很理解;但我周围的有些朋友却表示不解,甚至劝我“有什么想不开地说出来,我们帮你,不要逃避嘛。”中国自古就有“积德行善”的观点,但都是个人行为,很少有组织,也没有什么完备的制度。解放后更是政府负责一起,非政府组织几乎全部消声灭迹。我们的教育制度现在已经非常应试化,很多“理想、责任”等都仅仅是政治课上要背的题目答案,在世界性的功利主义的漩涡中,对民间志愿者和NGO(民间组织,或称非政府组织)的质疑,就是很自然的现象。再从另一方面讲,因为中国的NGO都很年轻,志愿者也多是有热情却缺少经验和培训,在很多工作中有各种问题和漏洞,再加上一些道德败坏者钻法律的空子,利用志愿者招摇撞骗,使得社会上鱼目混珠,难辨真假。从我们NGO和志愿者来讲,我们不能仅仅埋怨着别人对我们的质疑,而是要看到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只有使自己的工作更正规、更合法、更透明,并且加强和社会各方面的沟通,才是推动中国NGO和我们自身发展的道路,抱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什么是志愿者的原则?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从我个人来讲,我觉得它包括“责任、效率、发展、自主”四个方面。
首先就是责任:志愿者要对自己负责,要肩负起社会的责任。正是出于“我有责任建设我的家乡”、“我愿意尽我的能力帮助别人”、还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这样的责任感,上千名的民间志愿者来到贵州,还有很多志愿者在自己生活的城市和社区默默工作。对于志愿者,没有公司里的工资薪水可以制约,没有国家机关的档案可以制约,所能依赖的就是他们一诺千金的责任感。说下“我可以工作一年”这样的承诺时,首先是对自己的承诺,自己挑起了这份责任之担,然后才是对NGO团队和对帮助对象的承诺。因此,在工作中,志愿者也应该尽职尽责,担负起承诺过的应该担当的责任。
第二点是效率:我们的时间有限,我们的精力有限,我们的资源有限,所以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全才,“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能有责任感致力于公益发展方面的工作,就应该互相帮助,把自己的才能尽可能展现出来,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做好工作,也帮助别人做好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依赖于社会上爱心人士的捐赠,谁挣钱都不容易,我们要对捐赠人负责,所以物尽其用,不仅要专款专用,而且要善款善用,尽量发挥他们的最大作用。资源上的节约是效率,工作上的快速是效率,效果上的良好也是效率。[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第三点是发展:志愿者的工作就是为了帮助需要者发展,包括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医疗等,包括帮助社区中需要帮助的人发展个人的经济、生活状况。什么是发展?以什么来看待发展?这就有一个发展观的问题。我们不能以北京、上海这样的都市的市民的生活为标准,不能以美国的乡村为标准,我们既做不到把众多的城市和乡村都发展到那样的水平,也不应该朝那个方向推进。我们应该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建立最基本的保障,这个保障是建立在人道主义基础上的,比如基本医疗、基础教育、被尊重的环境、可上升的空间等。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我们最要考虑的是如何帮助他们提高能力,使他们拥有实质自由,进而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如果志愿者离开某个贫困地区的原因,是那个地区的居民已经自己能组织起来办好医院、教好孩子、讨论共同修路、挖水渠等,这里志愿者就是非常成功的。因为他们真正发展了那个地区,使他们有能力可持续的不断自我发展了。发展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对志愿者自己的发展。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志愿者在工作中,会不断遇到问题,会有很多“第一次”经历,这对志愿者自己,也是难得的学习过程。因此,对一名志愿者来说,切忌的一个态度就是“施舍者”,那些有道德优越感的人,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就会有很多的抱怨,很多的批评,很多的颐指气使,希望别人对他们感谢,希望别人承认他们的很多“牺牲”,却不怎么为当地实际考虑,不怎么体会别人的付出,也因此在经历中学习不到什么。作为志愿者,在我们帮助别人发展的时候,我们自己也在发展,这应该是这个世界对帮助别人的人的最好回报。所以我们应该在这段工作经历中,尽量多学习,多沟通,多经历,帮助别人的同时帮助自己,“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第四点是自主:志愿者和NGO的工作不同于政府和商务公司,前者要照顾社会的方方面面,后者被市场所左右,而志愿者和NGO则更多是从自己的本愿出发,自主决定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地区。自主一方面是自己决定发展的方向,很多工作不受别人的制约,另一方面则是要对自己负责,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比如有某人愿意捐赠一笔款项用于某件事情,志愿者和NGO有权因为不想做那件事情而不接受这笔捐赠,这是自主,但不接受捐款就要做好经费紧张的准备,这是承担自主的后果;如果接受这笔捐款,这也是自主,但一旦接受就必须负责任的努力完成,这也是承担自主的后果。换一个角度讲,自主就是对自己和对别人的一种负责任,因为人只有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时候,才能是真正负责和高效的。
在这样的志愿者原则下,我们再看社会应该对志愿者是什么态度呢?我觉得就象世界上的财务制度,假设人们既不是圣人也不是盗贼;社会对志愿者也是如此,他们既不是圣人,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一切,也不是盗贼,要利用别人的善良而得到不义之财。志愿者选择了一种他们自己喜欢同时又能够帮助别人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中得到发展并找到价值,别人在他们的工作中得到帮助,这本身没有什么可歌颂,因为很多人都可以成为志愿者,但也没有什么可质疑,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的权利。我们也不能要求志愿者就必须把事情永远做下去,或者在贫困地区工作几十年,“献了青春献终身,还献家庭和子孙”,这样除了圣人还有谁愿意成为志愿者呢?志愿者也是普通人,也要孝养父母,也要成家生子,也希望过富裕舒适的生活,也要面对家家都有的那本难念的经。同时,他们没有忘记别人,他们还愿意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别人,他们还希望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仅此而已。我们的社会如果对志愿者很宽容,那么就会有很多的志愿者,他们可以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做出贡献,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
据我所知,志愿者起源于西方基督教文明体系,他们是在教会的资金和政治支持下开展工作,因为宗教情结,志愿者本人也多是秉着宗教热忱,勤恳努力的工作。现代社会的志愿者在西方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在社会上被认可的程度比较高,加上完备的法律和财务制度,海外大小基金会和各种志愿者组织都很多,活动也很丰富,几乎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中国以前基本上只有宋庆龄基金会这样的官方机构,而民间组织则因为资金困难和法律问题,频频出现信任危机甚至法律危机。从我辞职过来的经历就是个体会,我原来的上级经理是香港人,基督徒,所以她对我来做志愿者很理解;但我周围的有些朋友却表示不解,甚至劝我“有什么想不开地说出来,我们帮你,不要逃避嘛。”中国自古就有“积德行善”的观点,但都是个人行为,很少有组织,也没有什么完备的制度。解放后更是政府负责一起,非政府组织几乎全部消声灭迹。我们的教育制度现在已经非常应试化,很多“理想、责任”等都仅仅是政治课上要背的题目答案,在世界性的功利主义的漩涡中,对民间志愿者和NGO(民间组织,或称非政府组织)的质疑,就是很自然的现象。再从另一方面讲,因为中国的NGO都很年轻,志愿者也多是有热情却缺少经验和培训,在很多工作中有各种问题和漏洞,再加上一些道德败坏者钻法律的空子,利用志愿者招摇撞骗,使得社会上鱼目混珠,难辨真假。从我们NGO和志愿者来讲,我们不能仅仅埋怨着别人对我们的质疑,而是要看到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只有使自己的工作更正规、更合法、更透明,并且加强和社会各方面的沟通,才是推动中国NGO和我们自身发展的道路,抱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什么是志愿者的原则?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从我个人来讲,我觉得它包括“责任、效率、发展、自主”四个方面。
首先就是责任:志愿者要对自己负责,要肩负起社会的责任。正是出于“我有责任建设我的家乡”、“我愿意尽我的能力帮助别人”、还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这样的责任感,上千名的民间志愿者来到贵州,还有很多志愿者在自己生活的城市和社区默默工作。对于志愿者,没有公司里的工资薪水可以制约,没有国家机关的档案可以制约,所能依赖的就是他们一诺千金的责任感。说下“我可以工作一年”这样的承诺时,首先是对自己的承诺,自己挑起了这份责任之担,然后才是对NGO团队和对帮助对象的承诺。因此,在工作中,志愿者也应该尽职尽责,担负起承诺过的应该担当的责任。
第二点是效率:我们的时间有限,我们的精力有限,我们的资源有限,所以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全才,“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能有责任感致力于公益发展方面的工作,就应该互相帮助,把自己的才能尽可能展现出来,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做好工作,也帮助别人做好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依赖于社会上爱心人士的捐赠,谁挣钱都不容易,我们要对捐赠人负责,所以物尽其用,不仅要专款专用,而且要善款善用,尽量发挥他们的最大作用。资源上的节约是效率,工作上的快速是效率,效果上的良好也是效率。[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第三点是发展:志愿者的工作就是为了帮助需要者发展,包括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医疗等,包括帮助社区中需要帮助的人发展个人的经济、生活状况。什么是发展?以什么来看待发展?这就有一个发展观的问题。我们不能以北京、上海这样的都市的市民的生活为标准,不能以美国的乡村为标准,我们既做不到把众多的城市和乡村都发展到那样的水平,也不应该朝那个方向推进。我们应该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建立最基本的保障,这个保障是建立在人道主义基础上的,比如基本医疗、基础教育、被尊重的环境、可上升的空间等。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我们最要考虑的是如何帮助他们提高能力,使他们拥有实质自由,进而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如果志愿者离开某个贫困地区的原因,是那个地区的居民已经自己能组织起来办好医院、教好孩子、讨论共同修路、挖水渠等,这里志愿者就是非常成功的。因为他们真正发展了那个地区,使他们有能力可持续的不断自我发展了。发展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对志愿者自己的发展。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志愿者在工作中,会不断遇到问题,会有很多“第一次”经历,这对志愿者自己,也是难得的学习过程。因此,对一名志愿者来说,切忌的一个态度就是“施舍者”,那些有道德优越感的人,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就会有很多的抱怨,很多的批评,很多的颐指气使,希望别人对他们感谢,希望别人承认他们的很多“牺牲”,却不怎么为当地实际考虑,不怎么体会别人的付出,也因此在经历中学习不到什么。作为志愿者,在我们帮助别人发展的时候,我们自己也在发展,这应该是这个世界对帮助别人的人的最好回报。所以我们应该在这段工作经历中,尽量多学习,多沟通,多经历,帮助别人的同时帮助自己,“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第四点是自主:志愿者和NGO的工作不同于政府和商务公司,前者要照顾社会的方方面面,后者被市场所左右,而志愿者和NGO则更多是从自己的本愿出发,自主决定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地区。自主一方面是自己决定发展的方向,很多工作不受别人的制约,另一方面则是要对自己负责,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比如有某人愿意捐赠一笔款项用于某件事情,志愿者和NGO有权因为不想做那件事情而不接受这笔捐赠,这是自主,但不接受捐款就要做好经费紧张的准备,这是承担自主的后果;如果接受这笔捐款,这也是自主,但一旦接受就必须负责任的努力完成,这也是承担自主的后果。换一个角度讲,自主就是对自己和对别人的一种负责任,因为人只有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时候,才能是真正负责和高效的。
在这样的志愿者原则下,我们再看社会应该对志愿者是什么态度呢?我觉得就象世界上的财务制度,假设人们既不是圣人也不是盗贼;社会对志愿者也是如此,他们既不是圣人,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一切,也不是盗贼,要利用别人的善良而得到不义之财。志愿者选择了一种他们自己喜欢同时又能够帮助别人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中得到发展并找到价值,别人在他们的工作中得到帮助,这本身没有什么可歌颂,因为很多人都可以成为志愿者,但也没有什么可质疑,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的权利。我们也不能要求志愿者就必须把事情永远做下去,或者在贫困地区工作几十年,“献了青春献终身,还献家庭和子孙”,这样除了圣人还有谁愿意成为志愿者呢?志愿者也是普通人,也要孝养父母,也要成家生子,也希望过富裕舒适的生活,也要面对家家都有的那本难念的经。同时,他们没有忘记别人,他们还愿意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别人,他们还希望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仅此而已。我们的社会如果对志愿者很宽容,那么就会有很多的志愿者,他们可以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做出贡献,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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