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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辅导
来源:WEB 作者:WEB 点击:次 时间:2007-11-29
个人辅导
辅导是什么?
辅导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一位受过专业训练
的辅导员,致力与受助者建立一个具治疗功能的关系,
来协助他/她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进而欣赏自己,以
致可以克服成长的障碍,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迈向自
我实现。(林孟平著《辅导与心理治疗》)
基本辅导技巧
1、专注(Attending)
对受助者表达专心、注意,使他/她感到重视、被接纳、
从而 对辅导者产生信任,建立良好关系。
2、同理心回应(Empathic Response)
设身处地的对受助者产生一促共鸣了解,对他/她所经
历的事情内容或身在其中的感受、情绪做恰如其份的正
确反应。
3、确认(Confirmation)
认同、赞赏受助者当付出的努力(尤其是解决问题的行
为)
4、重组(Reforming)
改变或重整受助者既有对自己问题的观点,提供另一个
角度去看自己的问题。
5、问题澄清(Questioning and Clarification)
具体探索受助者的问题,从广泛没有方向的谈话变得较
窄化而有方向,对问题有真正的了解。
6、集中焦点(Focusing)
协助受助者清淅自己的问题或情绪,集中讨论个别问题。
7、总结(Summarization)
通常在面谈完结的时候,总结整个面谈内重要的内容
和情绪。
义工服务需要爱与关怀。义务工作本身是一项表达受与关怀的行动,无论是外展工作还是外联服务,无论是面对要辅导的学生或需要关心帮助的老人孤儿,我们首先要爱他们,要已和蔼、友善及热诚的态度去接待他们;我们又必须尊重他们,人人生来平等,每人皆有同等的尊严和权利,对于老人孤儿和残疾人,我们不能抱着施舍的心理;对于要辅导的学生,我们也不能把自身的价值观念强加在他们身上,而应持互相帮助、互相交流的态度接近他们。
社会个案工作专业关系的七项原则
一、个别化
──指辅导员认知及了解案主的独特性质,并运用适合于案主的原则与方法来协助案主,案主需要被当作一个人看待而有愿被视为一个案件类别或型态。
──达致个别化的条件:
⒈ 避免偏见;
⒉ 倾听和观察的能力;
⒊ 随案主的进展而移动的能力;
⒋ 进入他人感受的能力;
⒌ 隐秘的会谈环境;
⒍ 会谈前周密的思虑和准备;
⒎ 适应性。
二、有目的的情感表达
三、适度的感情介入
四、接纳
──指工作员接受案主「真实的人」,包括接纳其优点
与缺点,适当与不适当的特质,良好与不良好的感受,
创造性与破坏性的态度和行为,以及正当与不正当的想
法和看法。
五、非评断的态度
六、案主的自我决择
──在个案工作过程中承认案主有自己选择与决定自由
权利与需要。
七、机密性
──指工作员对案主所告知的私事或资料有保守秘密的
职责与义务。
辅导是什么?
辅导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一位受过专业训练
的辅导员,致力与受助者建立一个具治疗功能的关系,
来协助他/她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进而欣赏自己,以
致可以克服成长的障碍,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迈向自
我实现。(林孟平著《辅导与心理治疗》)
基本辅导技巧
1、专注(Attending)
对受助者表达专心、注意,使他/她感到重视、被接纳、
从而 对辅导者产生信任,建立良好关系。
2、同理心回应(Empathic Response)
设身处地的对受助者产生一促共鸣了解,对他/她所经
历的事情内容或身在其中的感受、情绪做恰如其份的正
确反应。
3、确认(Confirmation)
认同、赞赏受助者当付出的努力(尤其是解决问题的行
为)
4、重组(Reforming)
改变或重整受助者既有对自己问题的观点,提供另一个
角度去看自己的问题。
5、问题澄清(Questioning and Clarification)
具体探索受助者的问题,从广泛没有方向的谈话变得较
窄化而有方向,对问题有真正的了解。
6、集中焦点(Focusing)
协助受助者清淅自己的问题或情绪,集中讨论个别问题。
7、总结(Summarization)
通常在面谈完结的时候,总结整个面谈内重要的内容
和情绪。
义工服务需要爱与关怀。义务工作本身是一项表达受与关怀的行动,无论是外展工作还是外联服务,无论是面对要辅导的学生或需要关心帮助的老人孤儿,我们首先要爱他们,要已和蔼、友善及热诚的态度去接待他们;我们又必须尊重他们,人人生来平等,每人皆有同等的尊严和权利,对于老人孤儿和残疾人,我们不能抱着施舍的心理;对于要辅导的学生,我们也不能把自身的价值观念强加在他们身上,而应持互相帮助、互相交流的态度接近他们。
社会个案工作专业关系的七项原则
一、个别化
──指辅导员认知及了解案主的独特性质,并运用适合于案主的原则与方法来协助案主,案主需要被当作一个人看待而有愿被视为一个案件类别或型态。
──达致个别化的条件:
⒈ 避免偏见;
⒉ 倾听和观察的能力;
⒊ 随案主的进展而移动的能力;
⒋ 进入他人感受的能力;
⒌ 隐秘的会谈环境;
⒍ 会谈前周密的思虑和准备;
⒎ 适应性。
二、有目的的情感表达
三、适度的感情介入
四、接纳
──指工作员接受案主「真实的人」,包括接纳其优点
与缺点,适当与不适当的特质,良好与不良好的感受,
创造性与破坏性的态度和行为,以及正当与不正当的想
法和看法。
五、非评断的态度
六、案主的自我决择
──在个案工作过程中承认案主有自己选择与决定自由
权利与需要。
七、机密性
──指工作员对案主所告知的私事或资料有保守秘密的
职责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