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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聋人状况调查报告2004年9月
来源:深圳市聋人协会 作者:深圳市聋人协会 点击:次 时间:2007-10-11
深圳市聋人状况调查报告
今年3月和7月,深圳市残联组织各专门协会召开了第一、第二次专协主席联席会议,针对专协工作,两次会议讨论了相关议题,并确立了几项工作制度。其中之一是决定每周固定一天作为各专门协会的“联系残疾人日”,这天,专协主席要接待全市来访的残疾人,听取、记录他们反映的各种情况、要求,并上报残联。另一个制度就是定期的调研工作。9月初,深圳市聋协如期举行了第一次深圳市聋人“联系日”活动。以这次“联系日”活动和此前聋协的几次聚会、走访活动为基础,聋协进行了对深圳市聋人情况的调查工作。
为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这次调查范围包括全市的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调查对象是六区的聋哑人,前后为期—个半月的详细调查。最初被调查对象为100名聋哑人。调查内容包括聋人的就业、收入情况等各个方面,下发调问卷式查表格100份,收回76份,此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以这76份调查表为来源。
一、 深圳市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下辖6区,截至2003年底,全市常住人口557.41万人, 户籍人口150.93万(据深圳市统计局),其中残疾入近3.44万人(据深圳市残疾人事业报告书1997—2003),约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6%。 2003年深圳市生产总值(GDP)2860.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2161元(据深圳市统计局)。
二、全市聋人的基本状况
全市听力语言残疾9562人(据深圳市残疾人事业报告书1997—2003),占总残疾人数的27.8%。缺少其它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 接受调查聋人的基本状况:
接受调查对象是全市76名聋人,分布在罗湖区21名,福田区15名,宝安区16名,龙岗区14名,南山区10名。
(一)年龄状况
(1)20—30岁 55人,占总体的76%;(2)30—40岁 17人,占总体的22%:(3)40-50岁或以上 2人,占总体的3%;(4)50岁以 1人;(4)20岁以下1人。
此次调查中,20—40岁年龄段的聋人占了97%,说明这个年龄段的聋人生活比较活跃,社会参与意识比较强。
(二)文化程度状况
(1)文盲 5人, 占总体的6.6%;(2)小学 8人,占总体的11%;(3)初中 14人,占总体的18%;(4)中专或高中 14人,占总体的18%;(5)大专 32人,占总体的42%;(6)大本或上 3人,占总体的4%;
(三)职业状况
(1)无业 28人,占总体的37%;(2)下岗 3人,占总体的4%;(3)在职 31人,占总体的41%;(4)临时工 9人,占总体的12%;(5)个体 5人,占总体的7%;
(四)婚姻状况
(1)未婚 44人,占总体的58%;(2)已婚 30人,占总体的39%;(3)离异 2人,占总体的2.6%;
数据显示,适婚年龄的聋人中,未婚比率很大,其中有一半属大龄。
(五)收入状况
(1)有收入 36人,占总体的47%。月收入600—5000元不等,平均工资水平为每月1442元,为正常人工资水平的57%(据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去年深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11元万元,月均2551元);
(2)无收入 40人,占总体的53%;其中无收入的全靠家庭和亲戚供养;
(3)领社会保障金的0人;
(六)已婚聋人的住房状况(调查对象中,已婚30人)
(1)有自购房的2人,占总数的6%;(2)租房1人,占总数的3%;(3)随父母住或借住亲戚家的27人,占总数的91%。
(七)聋人需要解决和帮助的方面(可复选)
(1)就业帮助 36人,占总体的47%;(2)申请保障 24人,占总体的32%;(3)优惠照顾 34人,占总体的45%;4)医疗养老保险 31人,占总体的41%;(5)婚介帮助 28人,占总体的37%;(5)其它 9人,占总体的12%,多数为住房问题;
数据表明中可以看出需要解决就业的聋人总数排在第一位,占了总体的47%。
(八)聋人对社会政治、法律的了解
(1)很了解 16人,占总体的21%;(2)有一些了解 51人,占总体的77%;(3)不了解 9人,占总体的12%;
以上数据说明,深圳市聋人对社会政治、法律了解的程度还是较低;
(九)聋人对残联、聋协组织的了解
(1)很了解 8人,占总体的11%;(2)有一些了解 63人,占总体的83%;(3)不了解 5人,占总体的7%;
三、问题及对策
(一)此次接受调查的对象中,50岁以上的聋人为1人,表明老年聋人很少参与社会活动, 间接说明,聋协在社区的工作做得不够。
(二) 教育方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46%,这一比例与珠三角的大学入学率水平基本持平(后者为48%),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6%,说明特教普九教育在聋人中还没有真正落实。
(三) 无业和失业的占调查人数的41%,表明聋人的就业状况不容乐观。问卷中的需要帮助解决就业的聋人总数排在第一位,也反映了这一问题。调查中聋人个体开业只占总数的7%,这一比例太低。残联人个体开业是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这方面盲人按摩行业做的较好。呼吁残联及社会相关部门大力支持聋人自谋职业。建议:1、结合聋人的特点,开展职业指导服务,从思想上转变聋人的就业观念,帮助他们制定个体开业的就业计划。2、结合聋人的特点,开办创业者培训班,组织有志于个体创业的聋人进行市场信息、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聋人的创业技能。3、为聋人在选择项目、申办营业执照、落实经营场地、启动资金筹集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 聋人中的大龄未婚者比例很大。聋人生活圈子很小,加上自身条件限制,婚恋方面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五) 六区的聋人收入不等,收入普遍偏低,特别是在关外一些小企业干活的聋人收入最低,其原因是大多聋人从事的是一些技术性不高的工作。聋人年均收入只及城镇正常的收入一半,虽然较内地要好很多,但在特区,聋人的整体生活水平仍大大落后于特区的平均水平,贫富悬殊反差较大。此外,无业聋人领取保障金的比例极小,残联应该主动帮助他们申请。
(六) 已婚聋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分突出。调查对象中,已婚30人,有自购房的只有两人2人。其余全部随父母住或借居亲戚家,居住条件都很差,有的聋人夫妇因没有住房而双方各随父母住,长年分居。聋人收入低,买不起商品房;聋人能进入事业单位的少之又少,他们没有资格买安居房。建议市残联向政府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比如象北京的“安居助残工程”,通过落实廉租房政策和发放房租补贴等的办法解决。另外,据了解住宅局每年都有一批安居房的旧房源,残联是不是可以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部分旧安居房分配买给残疾人。
今年3月和7月,深圳市残联组织各专门协会召开了第一、第二次专协主席联席会议,针对专协工作,两次会议讨论了相关议题,并确立了几项工作制度。其中之一是决定每周固定一天作为各专门协会的“联系残疾人日”,这天,专协主席要接待全市来访的残疾人,听取、记录他们反映的各种情况、要求,并上报残联。另一个制度就是定期的调研工作。9月初,深圳市聋协如期举行了第一次深圳市聋人“联系日”活动。以这次“联系日”活动和此前聋协的几次聚会、走访活动为基础,聋协进行了对深圳市聋人情况的调查工作。
为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这次调查范围包括全市的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调查对象是六区的聋哑人,前后为期—个半月的详细调查。最初被调查对象为100名聋哑人。调查内容包括聋人的就业、收入情况等各个方面,下发调问卷式查表格100份,收回76份,此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以这76份调查表为来源。
一、 深圳市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下辖6区,截至2003年底,全市常住人口557.41万人, 户籍人口150.93万(据深圳市统计局),其中残疾入近3.44万人(据深圳市残疾人事业报告书1997—2003),约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6%。 2003年深圳市生产总值(GDP)2860.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2161元(据深圳市统计局)。
二、全市聋人的基本状况
全市听力语言残疾9562人(据深圳市残疾人事业报告书1997—2003),占总残疾人数的27.8%。缺少其它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 接受调查聋人的基本状况:
接受调查对象是全市76名聋人,分布在罗湖区21名,福田区15名,宝安区16名,龙岗区14名,南山区10名。
(一)年龄状况
(1)20—30岁 55人,占总体的76%;(2)30—40岁 17人,占总体的22%:(3)40-50岁或以上 2人,占总体的3%;(4)50岁以 1人;(4)20岁以下1人。
此次调查中,20—40岁年龄段的聋人占了97%,说明这个年龄段的聋人生活比较活跃,社会参与意识比较强。
(二)文化程度状况
(1)文盲 5人, 占总体的6.6%;(2)小学 8人,占总体的11%;(3)初中 14人,占总体的18%;(4)中专或高中 14人,占总体的18%;(5)大专 32人,占总体的42%;(6)大本或上 3人,占总体的4%;
(三)职业状况
(1)无业 28人,占总体的37%;(2)下岗 3人,占总体的4%;(3)在职 31人,占总体的41%;(4)临时工 9人,占总体的12%;(5)个体 5人,占总体的7%;
(四)婚姻状况
(1)未婚 44人,占总体的58%;(2)已婚 30人,占总体的39%;(3)离异 2人,占总体的2.6%;
数据显示,适婚年龄的聋人中,未婚比率很大,其中有一半属大龄。
(五)收入状况
(1)有收入 36人,占总体的47%。月收入600—5000元不等,平均工资水平为每月1442元,为正常人工资水平的57%(据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去年深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11元万元,月均2551元);
(2)无收入 40人,占总体的53%;其中无收入的全靠家庭和亲戚供养;
(3)领社会保障金的0人;
(六)已婚聋人的住房状况(调查对象中,已婚30人)
(1)有自购房的2人,占总数的6%;(2)租房1人,占总数的3%;(3)随父母住或借住亲戚家的27人,占总数的91%。
(七)聋人需要解决和帮助的方面(可复选)
(1)就业帮助 36人,占总体的47%;(2)申请保障 24人,占总体的32%;(3)优惠照顾 34人,占总体的45%;4)医疗养老保险 31人,占总体的41%;(5)婚介帮助 28人,占总体的37%;(5)其它 9人,占总体的12%,多数为住房问题;
数据表明中可以看出需要解决就业的聋人总数排在第一位,占了总体的47%。
(八)聋人对社会政治、法律的了解
(1)很了解 16人,占总体的21%;(2)有一些了解 51人,占总体的77%;(3)不了解 9人,占总体的12%;
以上数据说明,深圳市聋人对社会政治、法律了解的程度还是较低;
(九)聋人对残联、聋协组织的了解
(1)很了解 8人,占总体的11%;(2)有一些了解 63人,占总体的83%;(3)不了解 5人,占总体的7%;
三、问题及对策
(一)此次接受调查的对象中,50岁以上的聋人为1人,表明老年聋人很少参与社会活动, 间接说明,聋协在社区的工作做得不够。
(二) 教育方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46%,这一比例与珠三角的大学入学率水平基本持平(后者为48%),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6%,说明特教普九教育在聋人中还没有真正落实。
(三) 无业和失业的占调查人数的41%,表明聋人的就业状况不容乐观。问卷中的需要帮助解决就业的聋人总数排在第一位,也反映了这一问题。调查中聋人个体开业只占总数的7%,这一比例太低。残联人个体开业是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这方面盲人按摩行业做的较好。呼吁残联及社会相关部门大力支持聋人自谋职业。建议:1、结合聋人的特点,开展职业指导服务,从思想上转变聋人的就业观念,帮助他们制定个体开业的就业计划。2、结合聋人的特点,开办创业者培训班,组织有志于个体创业的聋人进行市场信息、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聋人的创业技能。3、为聋人在选择项目、申办营业执照、落实经营场地、启动资金筹集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 聋人中的大龄未婚者比例很大。聋人生活圈子很小,加上自身条件限制,婚恋方面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五) 六区的聋人收入不等,收入普遍偏低,特别是在关外一些小企业干活的聋人收入最低,其原因是大多聋人从事的是一些技术性不高的工作。聋人年均收入只及城镇正常的收入一半,虽然较内地要好很多,但在特区,聋人的整体生活水平仍大大落后于特区的平均水平,贫富悬殊反差较大。此外,无业聋人领取保障金的比例极小,残联应该主动帮助他们申请。
(六) 已婚聋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分突出。调查对象中,已婚30人,有自购房的只有两人2人。其余全部随父母住或借居亲戚家,居住条件都很差,有的聋人夫妇因没有住房而双方各随父母住,长年分居。聋人收入低,买不起商品房;聋人能进入事业单位的少之又少,他们没有资格买安居房。建议市残联向政府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比如象北京的“安居助残工程”,通过落实廉租房政策和发放房租补贴等的办法解决。另外,据了解住宅局每年都有一批安居房的旧房源,残联是不是可以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部分旧安居房分配买给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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