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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市场才能增进道德
来源:未知 作者:seagull8111 点击:次 时间:2013-10-13
本文试图论证只有市场(即人与人之间的自愿相互合作)才能增进道德。
什么是市场
市场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相互合作。不管这种合作中是否包括商品交易,或者是否有货币作为交易媒介。
市场可以是商品买卖,也可以是自愿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公司、教会、家庭、车友会等;及自愿的日常活动,比如几个朋友共进晚餐、陌生人结伴旅行或者免费的讲座。
什么不是市场
市场的反面即是非自愿合作。
从非自愿的角度讲,市场的反面是侵犯、掠夺及强迫。比如强奸、强制征税或抢劫银行。
从非合作的角度讲,市场的反面是一个人不与他人合作的状态。只要一个人在自己的财产领域内不与他人发生任何实体关系,他的行为就是非市场行为。
什么不是道德
法律不是道德。
世间有两种法律。一种法律是正义的法律,即以人身权、财产权为基础的自然法。另一种法律不是自然法,而是暴力集团颁布的规则。而现实中的法律则是以上两种的混合。
法律不是道德。因为法律是强制性的,而道德是非强制性的。法律通过暴力来实现,而道德通过非暴力——言论和歧视来实现。典型的法条会这样规定:杀人者处以死刑。而典型的道德原则则表现为:杀人是恶的。法律和道德的分界就在于此。
社会对于价值观的共识不是道德。
首先,很难存在一种“社会的价值观”。因为价值观只能是个人的,而不是社会的。社会不是一个可以思考的人,没有自己的价值排序。而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必然是统一的。
如果承认价值观是个人的,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必然是一致的,那么就必须承认当人群规模扩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不存在完全重合的价值观。
一个简单的计算:假设某个社会中任意两个人99%的价值观都重合,表面上看这个社会对于价值观就有了共识了对吗?错。任意两个人99%的价值观都重合,意味着当这个社会有100个人的时候,所有人的价值观重合的比例是99%^100=36.6%。当社会由1000个人构成的时候,所有人的价值观重合的比例是99%^1000=0.0000432%。10000个人的时候是多少呢?算一算?小数点以后第44位才开始不是零。
社会中任意两个人99%的价值观都重合,这个假设是武断的,完全不符合实际。举一个例子:中国人口的自杀率众说纷纭,但是大概在万分之2到4之间。这就意味着每一万个人中,至少有2-4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和其他人大不一样,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这还只是统计了自杀成功的人数。所以一个社会怎么可能存在一个价值观的共识呢?
有人说社会“价值观的共识”是大多数人的共同价值观。这是个障眼法。把这个“大多数人”当成一个社会,来分析它,出现“共同价值观”的概率照样很小。
没有一个社会都能够统一价值观。独裁专制的社会不可能,基于私有财产的自由社会更无法统一社会成员的价值观。道德只能是个人的。不存在“社会的”价值观。
利他不是道德。
人性是利己的。这是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利他仅仅是利己的一种表达方式。
有人说人为了社会,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去上战场,杀身成仁,这就是利他了么?这还是利己。且不说父母因为养育、保卫儿女而死,是使自身的基因延续的方式,而人为了家庭,为了社群而死,也是为了与自身基因类似的人的基因传递。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在古时候司法还没有被国家垄断的时候,或者当逢乱世,人想要自保,男人就需要结拜“兄弟”。结拜的时候,誓词通常是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以自己为他人献身的可能性作为代价,换取他人为自己献身的可能性。
可是,为什么要把这种非血缘关系比附为“兄弟”呢?动机很明显:相比陌生人,人更容易为了有血缘关系的人献出生命。因为有血缘关系的人,就是与自身基因类似的人。为他们献出生命,也是为了与自己相似的基因的传递。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同年同月同日生”暗指双胞胎的情况。也就是说,为了使双方都愿意为对方付出生命,双方需要欺骗自己,把对方附会为双胞胎的一方,造成共享基因的想象。由于双胞胎中,同卵双胞胎的概率接近1/3,暗示对方是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更能激发为对方牺牲的信念。
所以即使是献出生命,也是人自私的行为。利他主义只存在于科幻小说,比如雷锋日记之类的东西当中。而雷锋本人也是非常自私的,这一点从他做好事不留名全写在日记里竟然还能不断接到表扬信中可以看出来。
什么是道德
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利己的。
广义的道德是指一个人的自愿行为产生了利他的结果。如果一个人的自愿行为增进了另一个人的效用,我们说这个行为就是道德的。
广义的道德涵盖了一切的市场交易,人与人之间的自愿合作。但是这种广义的道德往往被狭义道德论者认为是道德中性的。也就是说,当交易的双方认为对方的行为仅仅出于自私而非出于慷慨或慈悲,也就是双方都假设对方出于利己的动机,而无需感谢对方时,产生的利他结果往往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不被赋予道德或不道德的标签。
狭义的道德行为是指一个人的自愿行为产生了利他的结果,但被人误以为行为者的动机是利他的。由于人的行为都是利己的,这种被认为“无私”的动机实际是一场误会。
持有狭义道德论的人往往只能从自己的价值排序出发,认为捐赠或慈善是一种“牺牲”或“好心肠”的表现,而没能清楚认识到这种看似利他的行为的利己本质。
只有市场能够产生道德
只有市场能够产生道德,因为只有市场能使一个人的自愿行为产生利他的结果。市场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合作,所以市场能够使人互利。而任何一方的强迫行为,只能使自身效用得到提升,能做到“利己”但无法做到“利他”。
市场交易使得双方的效用得到提升,是因为市场交易双方都会从自己价值排序比较低的状态达到价值排序比较高的状态。举例说:假设某人A将某物品Q销售给另一个人B,成交的价格为P单位货币,那么必然有:P单位货币对于A的效用大于物品Q对于A的效用。物品Q对于B的效用大于P单位货币对于B的效用。
什么是市场
市场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相互合作。不管这种合作中是否包括商品交易,或者是否有货币作为交易媒介。
市场可以是商品买卖,也可以是自愿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公司、教会、家庭、车友会等;及自愿的日常活动,比如几个朋友共进晚餐、陌生人结伴旅行或者免费的讲座。
什么不是市场
市场的反面即是非自愿合作。
从非自愿的角度讲,市场的反面是侵犯、掠夺及强迫。比如强奸、强制征税或抢劫银行。
从非合作的角度讲,市场的反面是一个人不与他人合作的状态。只要一个人在自己的财产领域内不与他人发生任何实体关系,他的行为就是非市场行为。
什么不是道德
法律不是道德。
世间有两种法律。一种法律是正义的法律,即以人身权、财产权为基础的自然法。另一种法律不是自然法,而是暴力集团颁布的规则。而现实中的法律则是以上两种的混合。
法律不是道德。因为法律是强制性的,而道德是非强制性的。法律通过暴力来实现,而道德通过非暴力——言论和歧视来实现。典型的法条会这样规定:杀人者处以死刑。而典型的道德原则则表现为:杀人是恶的。法律和道德的分界就在于此。
社会对于价值观的共识不是道德。
首先,很难存在一种“社会的价值观”。因为价值观只能是个人的,而不是社会的。社会不是一个可以思考的人,没有自己的价值排序。而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必然是统一的。
如果承认价值观是个人的,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必然是一致的,那么就必须承认当人群规模扩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不存在完全重合的价值观。
一个简单的计算:假设某个社会中任意两个人99%的价值观都重合,表面上看这个社会对于价值观就有了共识了对吗?错。任意两个人99%的价值观都重合,意味着当这个社会有100个人的时候,所有人的价值观重合的比例是99%^100=36.6%。当社会由1000个人构成的时候,所有人的价值观重合的比例是99%^1000=0.0000432%。10000个人的时候是多少呢?算一算?小数点以后第44位才开始不是零。
社会中任意两个人99%的价值观都重合,这个假设是武断的,完全不符合实际。举一个例子:中国人口的自杀率众说纷纭,但是大概在万分之2到4之间。这就意味着每一万个人中,至少有2-4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和其他人大不一样,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这还只是统计了自杀成功的人数。所以一个社会怎么可能存在一个价值观的共识呢?
有人说社会“价值观的共识”是大多数人的共同价值观。这是个障眼法。把这个“大多数人”当成一个社会,来分析它,出现“共同价值观”的概率照样很小。
没有一个社会都能够统一价值观。独裁专制的社会不可能,基于私有财产的自由社会更无法统一社会成员的价值观。道德只能是个人的。不存在“社会的”价值观。
利他不是道德。
人性是利己的。这是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利他仅仅是利己的一种表达方式。
有人说人为了社会,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去上战场,杀身成仁,这就是利他了么?这还是利己。且不说父母因为养育、保卫儿女而死,是使自身的基因延续的方式,而人为了家庭,为了社群而死,也是为了与自身基因类似的人的基因传递。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在古时候司法还没有被国家垄断的时候,或者当逢乱世,人想要自保,男人就需要结拜“兄弟”。结拜的时候,誓词通常是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以自己为他人献身的可能性作为代价,换取他人为自己献身的可能性。
可是,为什么要把这种非血缘关系比附为“兄弟”呢?动机很明显:相比陌生人,人更容易为了有血缘关系的人献出生命。因为有血缘关系的人,就是与自身基因类似的人。为他们献出生命,也是为了与自己相似的基因的传递。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同年同月同日生”暗指双胞胎的情况。也就是说,为了使双方都愿意为对方付出生命,双方需要欺骗自己,把对方附会为双胞胎的一方,造成共享基因的想象。由于双胞胎中,同卵双胞胎的概率接近1/3,暗示对方是自己的双胞胎兄弟,更能激发为对方牺牲的信念。
所以即使是献出生命,也是人自私的行为。利他主义只存在于科幻小说,比如雷锋日记之类的东西当中。而雷锋本人也是非常自私的,这一点从他做好事不留名全写在日记里竟然还能不断接到表扬信中可以看出来。
什么是道德
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利己的。
广义的道德是指一个人的自愿行为产生了利他的结果。如果一个人的自愿行为增进了另一个人的效用,我们说这个行为就是道德的。
广义的道德涵盖了一切的市场交易,人与人之间的自愿合作。但是这种广义的道德往往被狭义道德论者认为是道德中性的。也就是说,当交易的双方认为对方的行为仅仅出于自私而非出于慷慨或慈悲,也就是双方都假设对方出于利己的动机,而无需感谢对方时,产生的利他结果往往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不被赋予道德或不道德的标签。
狭义的道德行为是指一个人的自愿行为产生了利他的结果,但被人误以为行为者的动机是利他的。由于人的行为都是利己的,这种被认为“无私”的动机实际是一场误会。
持有狭义道德论的人往往只能从自己的价值排序出发,认为捐赠或慈善是一种“牺牲”或“好心肠”的表现,而没能清楚认识到这种看似利他的行为的利己本质。
只有市场能够产生道德
只有市场能够产生道德,因为只有市场能使一个人的自愿行为产生利他的结果。市场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合作,所以市场能够使人互利。而任何一方的强迫行为,只能使自身效用得到提升,能做到“利己”但无法做到“利他”。
市场交易使得双方的效用得到提升,是因为市场交易双方都会从自己价值排序比较低的状态达到价值排序比较高的状态。举例说:假设某人A将某物品Q销售给另一个人B,成交的价格为P单位货币,那么必然有:P单位货币对于A的效用大于物品Q对于A的效用。物品Q对于B的效用大于P单位货币对于B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