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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活动与岗位奉献活动的比较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3-20
① 两者行为发生时间不同:岗位奉献活动,这一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在行为主体的工作时间,即非空暇时间,这种行为只能算是行为主体的一种工作方式,而青志服务活动是完全在工作时间之外的空暇时间开展的,根本不属于行为主体的任何一种工作方式。
② 两者的行为主体在完成行为得到的利益不同:岗位奉献活动的行为由于是在工作时间完成的,行为主体从在工作完成后可以得到多种的奖励,主要是金钱上的,而青志服务活动在服务完成后得可以得到的不是金钱,而是一种助人的快乐,体现个人价值的满足。
③ 两者的行为客体不同:岗位奉献活动的行为客体主要由岗位所接触的人为主,其中可能有小部分是有需要的人,但为数不多,主要与有关人员发生某种关系的人群,如有消费的顾客等;而青志服务活动的行为客体则主要是这一类人士一般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凭借自身能力,长期不能解决生活、工作、学习中某一方面的困难,或者暂时存在较为严重的困难的人群,青年志愿服务对象不仅仅是弱势群体,还有更庞大的居民群体,他们与志愿者不会发生任何关系。
④ 两者的行为目的不同:岗位奉献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行为主体所在企事业单位形象,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而青志服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服务对象现时存在的困难,长远的目的则是改进和完善社会。所以两种活动的目的存在较大的差异,不能张冠李戴。综上所述,岗位奉献精神与青志服务活动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因而不能算是志愿者行为,需要加以严格的区分。但在少数单位的负责人对于青志服务活动的认识不深,误将一些岗位奉献活动当成是青志服务活动来宣传,造成不明内情的人士的误解,对青志服务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作为活动的主办者或主办单位,要加以注意,而作为参加的人士也应对活动加以具体的了解,不能将两类活动混淆,根据活动的实际,而抱着相应的态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