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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志愿者精神的发展与基本内涵


来源:花都志愿者网      作者:花都志愿者网      点击:次      时间:2008-08-01
“志愿者精神”这个名词是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进入中国人民的生活里的。10年前,青年志愿者行动作为团中央“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内容在全国得到推行。志愿行动和志愿者精神适应改革开放后产生的需求,因此在各级团组织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大志愿者的积极努力下,志愿服务很快产生巨大影响,得到了社会的赞扬和支持。志愿者精神,在人民群众中尤其在青少年一代中,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有越来越多的有识、有心之士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中来。
  在一般意义下,志愿者精神是指一种自愿的、不计报酬的参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人类自身全面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的精神。志愿者精神是在个人的经历和背景、在社会关系的综合作用基础上产生的对自我的积极定位,对社会、人类及自然的积极认识与评价,以及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极价值取向。总之,志愿者精神是个人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种积极态度,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我国,志愿者精神的内容体现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同时,志愿者精神的内涵会因人、因地、因时而异,不同国家的人对于志愿活动的含义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志愿者精神有着明显的文化内涵和地域特征,它植根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迁,其内涵也不断地得到丰富和深化。可以说,志愿者精神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

  在西方国家中,人们极力提倡人道主义的宗教伦理,后来发展了很多慈善活动和广泛的助人行为,使公众得以积极地反馈社会。而在我国,最早的志愿者精神可以说是那种朋友间、邻里间的互助友爱精神。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四海之内皆兄弟”,这些都成为中国志愿者精神的重要文化底蕴。

  志愿者精神首先在于自觉自愿。大多数志愿者都一致认为志愿者服务是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应尽的义务,都希望可以利用空余时间帮助有需要的人,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倡导社会文明。当然其中也会有些另外的主观原因,如想多学点东西、想增加些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等。不管动机有什么差别,人们普遍认为志愿活动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活动,自觉自愿是必需的。

  志愿者精神也包含一定程度的承诺,这承诺包含志愿者本人对于志愿组织和服务部门的承诺,志愿者应当进行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承诺就是一种责任与义务。志愿服务本身的特质决定了志愿者一般仅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因此志愿者本身的道德水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志愿者精神还提及参与问题。鼓励和带动人们广泛参与社会服务推进社会文明是志愿者精神得以发展和丰富的前提,而志愿者精神的发展也将有效推动社会和人类本身的发展。人类的发展与人类的福利及幸福密切相关。倡导志愿者精神,重视公众的参与,树立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而社会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健康发育的标志之一。

  志愿者精神是健康的、积极的,是反馈社会、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主人翁精神。志愿者精神、志愿服务以及由此派生的志愿者组织体系和志愿服务网络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结构性因素。现在,志愿者精神已经成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们精神活动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成为动员社会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新载体。志愿者工作必将继续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赋予传统美德以新的时代特征,把志愿者精神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推动社会两个文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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