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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观察期(2)
来源:39康复网 作者:39康复网 点击:380次 时间:2008-02-24
6日
5-8日
起病后7日
不检疫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10日
5-15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
一般不检疫
艾滋病
15-16日
9-660日
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均应隔离至病愈,其分泌物应严密消毒,不能献血、性接触和接吻。
接触者应医学观察22个月。
黄热病
3-6日
3-13日
发病之日起一周
医学观察2周
流行性斑疹伤寒
10-12日
5-23日
彻底灭虱后,隔离至体温正常后12日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灭虱,并检疫观察15日
恙虫病
10-12日
4-21日
不隔离
不检疫
伤寒、副伤寒甲、乙
伤寒:10-14日
7-23日
体温正常后15日解除隔离,或症状消失后第5日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后解除隔离
伤寒医学观察23日,副伤寒为15日,从事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副伤寒:8-10日
2-15日
细菌性痢疾
1-3日
数小时-7日
临床症状消失后1周或2次粪培养阴性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7日,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霍乱
1-3日
数小时-7日
腹泻停止后6日,隔日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应留验5日,并连续送粪便培养3次,若阴性可以解除隔离观察。
布氏杆菌病
14日
7日-1年以上
临床症状消失后解除隔离
不检疫
鼠疫
腺鼠疫:2-5日
1-8日
腺鼠疫隔离至淋巴肿完全痊愈肺鼠疫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连续培养6次阴性才能解除隔离。
检疫9日
肺鼠疫:1-3日
数小时-3日
炭疽
1-5小时
12小时-12日
皮肤炭疽隔离至创口痊愈,痂皮脱落为止。其他类型患者在症状消失后,分泌物或排泄物连续培养2次阴性后取消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8日
白喉
2-4日
1-7日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鼻咽分泌物培养阴性。
医学观察7日
百日咳
7-10日
2-30日
发病后40日或出现痉咳后30日
医学观察21日
猩红热
2-3日
1-7日
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以解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医学观察7日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3-4日
数小时-10日
症状消失后3日,但不少于病后7日
医学观察7日
钩端螺旋体病
10日
2-8日
隔离至症状消失
不检疫
回归热(虱传)
7-8日
2-14日
彻底灭虱后或体温正常后15日解除隔离。
不检疫,彻底灭虱后接受医学观察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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