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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观察期
来源:39康复网 作者:39康复网 点击:次 时间:2008-02-24
附录二 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观察期
表4 几种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与接触者观察期
病名 |
潜伏期 |
隔离期 |
接触者观察期 |
||
常见 |
最短-最长 | ||||
病毒性肝炎 | 甲型 | 30日 | 15-45日 | 自发病日起隔离3周 |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一次ALT,以便早期发现 |
乙型 | 60-90日 | 45-160日 |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仍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慢性肝炎病人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托工作。HBsAg携带者可作HBeAg、抗—HBcIgM及HBV—DNA检查,以确定是否有HBV复制,如属阳性应按慢性肝炎处理,不能献血。 |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观察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 | |
丙型肝炎 | 50日 | 15-160日 | 急性期隔离至病情稳定 | 同乙型肝炎 | |
丁型 | 同乙型 | ||||
戊型 | 40日 | 10-60日 | 自发病日起隔离3周 | 同甲型肝炎 | |
流行性乙型脑炎 | 10-14日 | 4-21日 |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 | 接触者不检疫 | |
脊髓灰质炎 | 7-14日 | 3-35日 | 隔离40日,第一周为呼吸道及消化道隔离,第二周以后为消化道隔离。 |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0日,观察期间可应用活疫苗进行快速免疫。 | |
狂犬病 | 20-90日 | 10日-1年以上 | 病程中隔离治疗 | 接触病人者不检疫,被狂犬或狼咬伤者应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应注射免疫血清及狂犬病疫苗 | |
流行性感冒 | 1-3日 | 数小时-4日 | 退热后2日 | 大流行时,集体单位进行检疫,出现发热等症状者,应早期隔离 | |
麻疹 | 8-12日 | 6-21日 | 发病之日起至出疹后5日 | 密切接触的儿童应检疫21日,如接受过被动免疫者应检疫28日 | |
水痘 | 14-16日 | 10-21日 |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2周 | 医学观察21日 | |
流行性腮腺炎 | 14-21日 | 8-30日 | 从发病日起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周) | chengren一般不检疫,但幼儿园、托儿所及部队密切接触者应检疫3周。 | |
流行性出血热 | 14日 | 7-46日 | 隔离至发热退 | 不检疫 | |
登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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