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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肠直肠损伤(2)
来源:求医网 作者:求医网 点击:次 时间:2008-02-22
⑵造口回缩:原因:①造口或处置的结肠上下端游离不够充分;②造口在皮肤外短于3cm;③造口外露虽然较长,但血循环差,术后发生坏死回缩;④造口与腹壁各层缝合固定不牢,缝线脱落;⑤用肠襻式造口,结肠尚未与周围形成粘连即拔除了支撑的玻璃棒致造口退缩。治疗:轻度回缩,周围已形成粘连,粪便可能会污染伤口,先可观察,如回缩到腹腔内引起腹膜炎,应紧急手术,切除坏死肠襻后在近端活动段结肠上另作造口。
⑶造口旁小肠脱出:造口处如周围肌肉分离过多,结肠未能与腹膜,腹外斜肌腱膜逐层严密缝合,术后肠功能恢复后,小肠不规则蠕动有时会从造口旁脱出,此种多见于乙状结肠外置或造口。发生后应立即将小肠还纳于腹腔,重新缝合固定结肠。
⑷乙状结肠内疝:如乙状结肠外置或造口时,未将乙状结肠与其旁的壁层腹膜缝合固定,遗留一腔隙,术后小肠蠕动恢复后,小肠从乙状结肠外侧间隙脱入盆腔引起内疝,甚至会发生肠梗阻或绞窄性肠坏死。明确诊断后应尽快手术将小肠复位,小肠如嵌顿坏死者行肠切除吻合术,术中应缝补结肠旁间隙,防止再次形成内疝。
⑸造口粘膜脱出:原因:①造口的结肠露于腹壁外过长;②造口处狭窄,术后部分梗阻,或术后有便秘以致常要用力排便,时间久后即发生粘膜松弛脱出,少数脱出长达10cm以上。这种并发症是逐渐发生的,久后伤员已成习惯,可在便后用手自行还纳。
⑹造口狭窄:原因:①造口处皮肤或腱膜开口过小;②造口旁切口感染愈合后瘢痕收缩狭窄;③造口术后忽视了定时手指扩肛。如为轻度狭窄,粪便尚可流出,尽早作二期手术闭合造口,如狭窄引起梗阻,则需手术切开造口处结肠及周围瘢痕组织,扩大造口。
⑺切口感染及切口裂开:结肠伤多有腹腔污染,手术后切口感染率都较高,如手术距受伤时间较长,造口或外置结肠方法不当,特别是在剖腹探查的切口上造口或外置,手术后粪便流入切口后,更易发生切口感染,一旦感染易发生全层裂开,小肠外露,增加后期处理的困难甚至威胁生命。预防:造口或外置结肠时不要放在原切口上应另作切口,手术完在关腹前用大量等渗盐水冲洗腹腔,并放置抗生素溶液。已发生全腹壁切口裂开,粪便流入腹腔,必须及时手术,在原造口近端另作造口使粪流改道,不再污染切口与腹腔。
4.结肠造口闭合术
⑴闭合条件:结肠造口闭合时间早晚,取决于:①伤员的全身情况是否恢复;②局部炎症有无控制,如局部有感染,应延迟到感染控制后进行;③造口远端的结肠缝(吻)合口肯定愈合;④腹部多脏器损伤时,其他伤部都已痊愈;⑤X线钡灌肠确知远端通畅;⑥闭合前作好肠道的消毒准备。
⑵闭合时机:一般造口后4~6周,但如伤员全身情况未恢复或腹腔伤口感染未愈可延期进行。
⑶闭合方法:取决于造口或外置的部位与方法,主要目的的是恢复肠道正常的连续性和功能。将原造口处结肠及其周围组织切除,游离造口上下端结肠,在完全无张力情况下作端对端吻合,在吻合口附近置双套管引流,术后持续吸引。然后缝合腹壁各层组织,并严密观察,每天扩肛一次,防止吻合口瘘。必须指出,此手术死亡率为0.5~1%,因而也不要认为手术无危险。
⑷闭合术并发症:常见有吻合口裂漏,发生原因为闭合手术时两断端游离不充分,吻合口张力较大;或吻合口血循环不良,加上术后结肠如胀气,因而发生吻合口裂开,吻合口瘘致腹膜炎。此时应即时确诊,手术引流,并重作造口。
其次为切口感染,多因术前全身、局部及肠道准备不充分,细菌污染,全身情况差,致切口感染,切口裂开。积极对症治疗,多可痊愈。
1.钝性伤 腹部遭受重物撞击,如工伤、车祸、坠落、摔跌、殴斗、拳击等钝性暴力打击,大肠位于后腹壁与前腹撞击力之间,致使肠壁受伤,穿孔或断裂。
2.刀刺伤 战时见于刺刀伤,平时多见于殴斗、凶杀、抢劫等治安事故。
3.火器伤 战时弹片、枪弹伤,常有合并小肠或腹腔、全身其他器官损伤。
4.医源性损伤 乙状结肠镜、纤维结肠镜检查致结肠穿孔,目前并不罕见。笔者所统计的468例腹部伤有3例为纤维结肠镜致结肠损伤。
1.挫伤(血肿)
2.撕裂伤
⑴未穿孔(非全层或浆膜撕裂);
⑵穿孔(全层,但未完全横断);
⑶大块毁损(撕脱、复杂性、破裂、组织丢失、明显粪便污染)。
3.临床表现
⑴腹痛与呕吐:结、直肠穿孔或大块毁损,肠腔内粪便溢入腹腔后即有腹痛、呕吐。疼痛先局限于穿孔部,随之扩散至全腹部而成弥漫性腹膜炎,有全腹部疼痛。
⑵腹膜刺激征:腹部压痛、肌紧张及反跳痛。穿孔或破裂部位疼痛最明显。
⑶肠鸣音减弱甚至消失。
⑷直肠指检:直肠低位损伤可触及损伤部位呈空洞感觉,指套上并有血迹,结肠损伤仅少数有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