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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药概论(3)


来源:39康复网      作者:39康复网      点击:次      时间:2008-02-24
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梭;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上述配伍禁忌,只供用药时参考,不是绝对的。在古今配方中也有反、畏同用的例子,如甘遂与甘草同用治疗腹水,可以更好地发挥甘遂泻水的药效;党参与五灵脂同用治疗胃脘痛,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而药效无损。商陆牵牛子;催吐药瓜蒂、藜芦;麻醉药闹羊花;破血通经药干漆、三棱、莪术、阿魏、水蛭、虻虫;通窍药麝香、蟾酥、穿山甲;其它剧毒药如水银、砒霜、生附子、轻粉等。

  慎用药大多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药物。如泻下药大黄、芒硝;活血祛瘀药桃仁、红花、乳香、没药、王不留行、益母草、五灵脂等;通淋利水药冬葵子、薏苡仁;重镇降逆药磁石;其它如办夏、南星、牛黄、贯众等。

  凡禁用药都不能使用,慎用药则应根据孕妇病情酌情使用。可用可不用者,都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禁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莱;密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种食物。此外,服用发汗药应忌生冷;调理脾胃药应忌油腻;消肿、理气药应忌豆类;止咳平喘药应忌鱼腥;止泻药应忌瓜果。

  (三)中药的炮制与用量

  1.炮制目的

  (1)消除杂质和非药用部分,使药纯净,达到用量准确,疗效可靠。

  (2)改变药物性能,增强药物疗效。如地黄生用性寒而凉血,制熟则微温而补血;首乌生用导泻,制熟用则补肝肾、乌须发;蒲黄生用破血行瘀,炒用止血;延胡索醋制增强止痛作用;白术土炒补脾和中力强;柴胡醒制舒肝解郁效增。

  (3)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如乌头、附子为剧毒之品,经反复浸泡漂煮,有毒成分被水解、溶出,毒性大减;半夏、南星经生姜、明矾制后可降低毒性,祛除激喉催吐之物;女贞子盐水拌蒸,去其寒性,避免腹泻等。

  (4)矫味、矫臭。蜜炙、酒炙、醋炙通常都有矫味、矫臭作用。如五灵脂醋炒去恶味等。

  (5)便于制剂、煎服及贮藏。如贝壳类药材炮制后便于粉碎,使有效成分易于煎出;白芥子、莱菔子炒熟以去其酶,才能保存有效成分不被分解等。

  2.常用的炮制方法

  (1)水制法 能使药物达到洁净、柔软、便于加工,并能减低药物毒性、烈性及不良气味。包括洗、漂、泡、溃、水飞等法。

  (2)火制法 是把药物直接或间接放置火上炮制以达干燥、松脆、焦黄或炭化之目的。

  炒:有清炒及辅料炒。清炒是将药物放锅内拌炒,由于使用目的不同,有炒黄、炒焦、炒炭之分。炒黄、炒焦之药物有焦香味道,以增强健脾开胃之力或改善药物之偏。炒炭的药物可增强收敛止血之功,如荆芥炭。辅料炒是加辅料同炒,如土炒白术,醋炒柴胡等。其目的是增强药性,更好地发挥疗效。

  炙:与辅料炒无多大区别,一般多将用蜜炒的叫炙。如炙甘草、炙黄芪。

  煅:是将药物直接或间接放在火上煅烧,使其松脆易于粉碎。多适用于矿石类或贝壳类药物。

  煨:是将药物裹上湿纸或面糊,埋于灰内或置于文火上烘烤,以纸或面糊表面焦黑为度,冷却后剥除纸或面糊使用。目的是利用纸或面糊吸收药物中的部分油质,以减低药物的刺激性,并增强药物疗效,如煨木香。

  炮:是将药物放入砂中加热,炒至焦黄爆烈,便于加工,并增强其温燥之性,同时能使药物毒性降低,如炮附子、炮姜。

  (3)水火同制法 包括蒸、煮、单三种方法。其目的是改变药性、增强疗效。

  3.中药的用量

  用量即中草药在临床上应用的分量。包括重量(克)、数量(片、支)、容量(汤匙、毫升)。

  一般来说中药安全比较大,但个别有毒药物仍需十分注意,不可过量,确定用量一般原则是:

  (1)根据药物性能确定用量:凡有毒的,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如乌头、雄黄之类;质重的药物用量要大,如代赭石、牡蛎类;质轻的用量宜轻,如蝉蜕;芳香类药物用量宜轻,如丁香、檀香。

  (2)根据病情需要确定用量;病情轻或慢性病,用量宜轻;病情深重顽固用量宜大,还有些药轻用、重用作用不同,如柴胡轻用升阳,重用疏肝。

  (3)根据配伍、剂型确定用量:一味单用、用量宜重,复方配伍,用量宜轻。方中主药用量宜重,辅药用量宜轻;汤剂用药宜重, 丸散剂用量宜轻。

  (4)根据病人性别、年龄、体质确定用量:妇女、老年、体弱、儿童用量宜轻,男子、体壮、年轻用量宜重。

  各类药物用量大致规律如下:

  花叶、芳香走窜之品3-9克;根茎类9-15克;矿石贝壳类15-30克;特殊药物例外;细辛一般不超过3克,沉香、麝香一般用1-1.5克。

  二、方剂的基本知识

  (一)方剂是理、法、方、药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辩证方法基础上选药配伍组成的,所以,首先要理解方剂与治法的关系,才能准确而缜密的遣药用方。

  从祖国医学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治法是在积累了相当医疗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是后于方药的一种理论。但是当治法已由经验总结上升为理论之后,就成为指导遣药组方和运用成方的指导原则。例如一个感冒病人,经过四诊合参,审证求因,确定为外感风寒表实证时,根据表证当用汗法,寒者热之的原则,决定用辛温解表法治疗,并且按法选用相应的有效成方,或自行选药组成辛温解表剂,如法煎服,便能汗出表解,邪去人安。否则,治法与辩证不符,组方与治法脱节,必然治疗无效,甚至反使病情恶化。,由此可见,治法是指导遣药组方的原则,方剂是体现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段。所以我们常说“方以药成”,却又首先是“方从法出,法随证之”,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为用,密不可分的。

  (二)方剂的组成原则

  方剂的组成不是单纯药物的堆积,而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规律。古人用“君、臣、佐、使”四个部分加以概括,用以说明药物配伍的主从关系。一个疗效确实的方剂,必须是针对性强,组方严谨、方义明确、重点突出、少而精悍。现将“君、臣、佐、使”的含义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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