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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调查报告(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12-19
(一)社工与志愿者不仅仅是社会协调平衡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创新发展的有生力量
我们常常看到社工、志愿者是促进社会建设,协调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在经济之外的领域发挥极大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从国际到港澳又将社工、志愿者作为促进社会创新、激发经济生活活力的重要力量。通过社会团体、志愿团体,鼓励民众创办社会企业与合作社,从个人和家庭、亲友的社会网络创造生机活力,使社会在遭受国际金融海啸等冲击的时候,平稳过渡、重新振作。中国内地发展社工与志愿者事业时,也要注重其对社会创新的价值,从中获得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元素。
(二)“政府统筹支持、社团自主管理、公民广泛参与”是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发展的有效机制
香港政府奉行的“统筹和支持社会服务,但是不干预、不阻挠”的态度,促使机构、社团多元化发展社工、志愿者的格局形成,满足多层次、多类型民众的需求。中国内地在大力发展社工、志愿事业的时候,政府要积极统筹、积极支持,但是尽可能培育多元化社会团体进行管理,提高社团自主能力。如今,我国广大公民具有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需要产生丰富多元的社团组织,为吸收志愿者开展富有成效的服务。
(三)社会工作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专业管理,能够促进志愿事业健康发展
学习和借鉴香港的经验,解决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两张皮”的问题。一方面鼓励社会工作者参与志愿组织的服务活动,逐渐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另一方面鼓励志愿组织设置专业管理、指导职位,聘请社会工作者进行管理,提高组织运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条件成熟的时候,鼓励志愿者社团合法注册,独立运行,并且争取政府资助和社会资助,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让社会工作者“有岗”、“有用”。
(四)必须尽快建立社会工作者的注册管理机制,健全社会工作者的激励与培训制度
我国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考证制度和继续进修制度逐渐建立,需要尽快建立相应的注册管理制度。借鉴外国和香港的经验,应该委托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社会工作者注册与管理,并且接受公众的监督,建立社会公信力。在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的指导下,要尽快通过可行性论证,成立独立社会机构,建立社会化的注册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发展。
(五)要促进“多元发展、统筹协调”的志愿服务发展格局,鼓励不同机构与社团的志愿组织发展壮大
欧美国家的影响下,香港志愿服务是多元发展、资源共享。中国内地建设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要尽快改变少数志愿组织“一家独大”的问题,鼓励多种多样的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建立志愿组织,使动机多样、兴趣多样的民众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志愿组织参与服务活动。在志愿社团丰富多样的基础,鼓励一些社团成为志愿事业发展的支持机构,发挥中介性功能,提供协调与推动。
(六)政府继续加大对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的政策与资源支持,带动社会各界支持,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香港政府对于社会服务、义务工作的政策与资源支持力度较大,每年拨给数百亿元资金。义务工作发展局每年获得来自政府的资助超过亿元,同时获得其他社会资助,就能够持续开展支持各类志愿社团的工作。中国内地过去是政府直接使用大量社会服务经费,投入“民生工程”。这样做的动机很好,希望体现政府对民众的关心和帮助。但是伴随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监管者不能同时成为操作者”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政府投向社会服务的资金,应该更多面向社会团体、志愿组织、社工机构进行公开投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广东省成立“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政府每年注资,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志愿组织的服务、宣传、培训、研究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政府在发展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关键要细化配套措施,促进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