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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GZ医疗队义工技能服务技术视障

如何协助视障者 二.平日相处原则与接触方法(2)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3-20

  视觉障碍可能造成不便,但并非无望许多视觉障碍者一但知道自己的视力无法复明时,先是一阵震惊,接着会感到无望。失明的确是一件痛苦的是事,但是并不一定非痛苦不可,尤其更不是世界末日,感到完全无望。一般人的生活中,视觉活动约占70%,所以失明确实会造成失明者生活上很大的不方便。但是,由于科技的发达,这些生活上的不方便已可以加以克服。例如,吃饭、穿衣、起居、交通等,都可以*科技发明或定向行动训练来弥补。因此,许多盲人可以自己种菜、捕鱼,烧菜煮饭,饮食赴宴,衣服搭配,打扫布置,行走乘车等,都可以不*他人而独立生活。所以,也许会有些微不便,但是,并不一定会感到痛苦。何况任何人在生活上都不会完全称心顺遂,随时也都会有不方便的情况产生。今日社会分工越细,生活上的互相依赖和帮是必然的,且是必要的。所以视障者不必因为不便而感到痛苦,尤其不可感到无望。一个人可用的器官可以相互补偿,一样可以完成您的愿望。痛苦、无望,并非必然的,而是一切*之在您。如果您愿意,您可让自己快乐而不会感到痛苦,让自己充满希望而不是绝望。视觉障碍学生之辅导:
一、就学辅导
 (一)在国民中、小学普班般集中混和就读。
 (二)就读各国民中、小学启明班。
 (三)就读启明学校。四)教养或重建机构。

二、学习辅导
(一)个别化教学:
  依据学生身心特质与程度,给予不同难度的教材内容,并采用不同教学方法,使每个视障学生都能真正的学习。
(二)辅助教学:
 1.提供点字书刊、大字体课本等学习所需教育辅具。
 2.提供必须的体能或心理复健。
 3.向社会福利主管单位申请各种生活辅具之补助。
 4.申请各项奖助学金或教育代金;及减免学杂费。
 5.必要时应提供每日通学之交通工具。

三、生活辅导
 (一)加强生活辅导:设置专人照顾学生生活起居。
 (二)注重休闲生活:辅导学生参加各项社团活动。
 (三)建立个案资料:充份认识学生背景和心理。
 (四)注重个别辅导:协助解决问题与促进自我了解。
 (五)辅导学生认识环境:利用感觉、触觉、个别介绍认识生活环境。
 (六)行动训练:先个别辅导在校内行动、进而教导在校外行动。
 (七)生活训练:以个别训练方式、训练学生独立生活能力。
 (八)心理情绪之辅导:对不适应学校生活之新生由教师或同学陪伴。情绪特殊不安定者请家人来校陪伴、使其适应愉快。
 (九)行动安全之照顾:凡学生回家均请导师照顾或护送、平时外出,须视情况由人陪伴。

四、升学辅导
  视觉障碍学生受完九年国民义务教育之后,若有再升学的意愿,可通过下列管道进入高级中学、高级职业学校与大专院校就读。
(一)参加「启明学校高职部甄试」:台北市立启明学校与台湾省立台中启明学校皆设有高级职业部。每年六月中旬受理报名,七月初办理甄试。甄试成绩若合于录取标准,则入该校就读,接受职业陶冶与训练,毕业后有意升学者,亦可参加教育部主办之「视听障生升学大专甄试」,录取后分发至大专院校就读。
(二)参加「台湾省视觉障碍学生升高中、职甄试」:本项甄试由台湾省政府教育厅主办,每年六月底接受报名,七月初办理甄试。试卷分「盲生用点字版」与「弱视学生用大字体版」,应试科目与一般高中职甄试相同;另外施予「面谈」,以实地了解应考学生的视力状况与学习情形。七月底于台湾省教育厅召开审查会,凡合于标准者均依其志愿分发至台湾省各公私立高中职就读。
(三)参加「视听障碍生升学大专暨高职甄试」:本项甄试由教育部主办,视觉障碍学生国民中学毕业,可参加本甄试就读五年制专科学校;高中、职毕业者可参加本甄试就读大学。于每年五月受理报名,报名后约两周后办理甄试。试卷分「盲生用点字版」与「弱视学生用大字体版」二种。甄试成绩合于录取标准者,依考生之志愿,分发至公私立五年制专科学校或公私立大学适当科系就读。

五、就业辅导
为使视障者能培养独立谋生的能力,职业训练与就业辅导乃成为启明教育不可或缺的项目。虽然盲人的职业范围受到许多限制,但也有人认为「若想列举视觉障碍者所能做,倒不如列举视觉障碍者所不能做的简单。」视觉障碍者在接受职业训练以前,应先接受各种基本训练,包括日常生活适应训练、定向与行动训练、感觉训练、语言指导、点字及摸读训练、体能训练...等;有了上述的各种基础技能后,才能进一步接受各种职业*作技能之训练。以往视觉障碍者所从事的职业以相卜及按摩较多,近年来启明学校的职业训练以按摩、理疗、音乐、创作、乐器演奏、钢琴调律、编织...等较为多见。

如何转介特殊学生?
一、转介前之处理大部分的人认为,学习情况不佳,学业成绩不良是特殊学生的共同特征。但是有此特征者并不一定是特殊学生,因为学习失败可能是源自学生的学习动机不强、学习态度不佳、及学习策略不适当,但也有可能是教师教法不当、选用之教材太深或浅、师生互动不良,更或由于学生家长不重视教育所致。因此当教师发现了学生有学习或行为上之问题时,除非他或她尚伴有其它前述特殊学生之特征,否则教师宜先行了解学生及其家庭状况,同时修正自己的教材或教法,改变教室管理策略,试行一段时间后,若学生状况已经改善,则表示他或她并不是特殊学生,不需要特殊教育。这种作法不但让教师很快的解决了教学的问题,同时学生也免于被怀疑成特殊学生。如果试之一段时间后,情况依旧,则其可能为特殊学生,需要更进一步的处理。

二、转介特殊学生确定学生需要更进一步的处理后,如果怀疑学生的特殊情形与医学有关,则应通知家长带学生至医疗机构详细检查。一般而言,视觉方面由眼科检查。如果怀疑学生是资赋优异、智能不足、学习障碍、情绪困扰等可先转介至校内辅导室,请予进一步之判断。校内辅导室有困难时,可向各所属辅导之师范校院特殊教育中心请求协助。假如医院之检查结果或辅导室之初步判定均认定是特殊学生,下一步骤就是征求家长同意,然后将学生资料送交该学校所属县市特殊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请求鉴定及教育安置。
三、转介后之处理从发现可疑之特殊学生到学生被重新安置,需要一段时间。在此时段内教师应帮助特殊学生尽可能的学习。经过鉴定之后,如果确定是特殊学生,则应予以适当之就学安置。依据学生需要特殊教育之程度,可能会将学生转至特殊学校,也可能转介他校或原校之特殊班,但也有可能依旧在原班上课,而于固定时间前往资源班接受特殊教师之辅导,或定时有巡回辅导员前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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