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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激励销售人员?(2)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07-25
“3 :7”绩效考核
赢周刊:在明确了考核内容和原则后,具体的考核办法应该怎么做呢?您是怎样处理的,很多人采用的是积分制,但对哪些指标应该多打分,哪些少些?应如何把握呢?
史强:是不是采用积分制,每个企业会有它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至于在哪些指标上应多打分,哪些少些,我认为还是因销售目标的不同,在具体制定时也应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销量是最主要的衡量指标,但有时也有例外,比如在产品上市铺货期,这一阶段我会以产品的销售网点的拓展为主要的衡量指标,具体的在权数表现上,我会将“布点”设定为60权数,相应的“陈列”为20,而“销量”可能就只有10,但转入下一阶段的网络维护甚或深度分销期后,销量的考核就会适当的上调,其指标的权数也就是所谓的积分也会相应的增加。
尚阳:根据我多年的实战经验总结,我摸索出了一种行之有效的“3∶7” 绩效考核法。即综合考核占30%,销量考核占70%。综合考核包括:公司规范、运作方法、市场占有率、销售增长率等,按事先客观标准基层考核评估占70%,领导事后评估是30%。销量考核,按事先标准考核占70%,根据事后考核调整占30%。事后调整包括:因特殊事件影响销量、客观困难、含水销量、公司产品或政策影响等。绩效考核的结果一般是通过奖金多少来体现,最好是将激励与绩效考核结果结合使用。
人走业务走
赢周刊:很多的客户资源都是业务员开拓的,在业务员跳槽后,经常会出现人去楼空的“人走业务走”的现象,您是怎样防治这种现象的呢?您能为案例中的企业提些建议吗?
史强:事实上,在超级终端普及化的今天,“人走业务走”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了,应该说基本上已经杜绝,因为现今的K/A店、商超等现代终端,在采购一块,已经相当的规范化了,他们更多的是看重产品的销售表现或品牌的影响力,客情关系对采购的影响力已经极度淡化了,这种现象可能在一些传统分销渠道中还存在,不过我想不会很多,现在是一个商业理性的社会,你的产品如果真的有很强的竞争力,经销商就不可能不要你的产品,他不会因为所谓的人情而放弃了大好的赚钱机会。
对于案例中的企业,我想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他应该在销售区划上进行合理严格的划分;其次,他应该在产品生产的源头进行窜货防治,在产品包装上加以识别,同时与经销商的合同应明确的规定彼此的责任明细,施以严厉的奖惩,并进行连带责任的惩罚;最后,在销售人员的激励上变单一的销量激励为过程激励,规范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
尚阳:如果企业的整个销售过程都是制度化、程序化的,业务员的操作就基本上是透明的,出现“人走业务走”的几率太小。至于对案例中的企业的建议,我的解决办法是:结果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销量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事先评估与事后评估相结合。用综合评估的经销商规范管理、市场秩序、价格维护、网络建设、市场良性成长等标准与销量结合对其奖酬做出综合的公正评估。(钟超军、史强、尚阳)
来源:《赢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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