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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陷GE于末日的“大营销”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08-22
聚集成就天才
    人们崇敬天才,但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天才,他们是用汗水浇灌了自己的最大优势而出类拔萃的。

   真正使天才功成名就的只是某一项特长,而不是几项。极少的人拥有多个顶级头衔,其实只  是锦上添花而已,对其追随者起增加忠诚和崇拜的作用,如果当初他没有摘取那顶最耀眼的桂冠,其它方面也就不会那么令人瞩目了。

   遗憾的是,人们往往在多个方面消耗了自己的才能,或是一味抱怨自己的不足之处,却不知要做的只是一件简单的事:聚焦。

    资质平平的人把精力集中于一点上,完全可以创造连自己都不可思议的奇迹,超过精力分散的天才。

    当你到达顶点时,也会被当作天才的。毛泽东和蒋介石都最佩服的人——曾国藩,若非坚毅不挠地终于摧垮太平天国,本只是中人之资,绝不会被称为“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左宗棠就一向看不起他,而左氏也是凭艰苦收复新疆之功业才名垂青史。

    一个聚焦点就是环境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样的问题随处都可以发现。对你最重要的事就是,发挥自己的强项,集中力量对付其中一个,就一定能拿出比竞争者更好的解决方案。

     记住这个朴素的真理:贪多嚼不烂。越简单,越天才。
 
给营销重新定位
传统营销日益乏力乃至僵化,沉湎于工具性的战术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缺乏定位,或者说它被错误地置于企业经营的婢女地位。

    当然,这是历史发展造成的。从短缺时代公司的重点是生产开始,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就一直是内向的,营销扮演的是跑腿角色。如定位论所说,一个定位一旦形成,要改变人们的观念简直太难了,营销至今在大多数公司仍沦为配角。

    当企业外向于兼并、收购、买卖公司等资本运作时,财务又充当主角,营销跟着它的指挥棒转,随着那些数字跳舞。

   同时,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营销的地位也在逐步上升。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营销活动的成败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营销的战略成分不断加重。

  “定位”就被科特勒纳入到其10P理论框架中。前4P为战略营销:探查(Probing,即市场调研)、分割(Partitioning,即市场细分)、优先(Prioritizing,即目标市场选择)、定位(Positioning)。后4P即战术营销组合:产品(Product)、地点(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再加上运用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和政治权力(Politics Power)。战略营销计划优先于战术组合。

   可以看出,营销仍是被作为一种职能活动从企业其它活动中分离出来,授权给专门的人员负责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

    还有专家提出4C、4R等等,兹不赘述,只是换了个角度,更加强调以顾客为中心、各部门协调合作全员营销,很大程度上止于概念,在实施层面上并未对营销职能化的弊病有多大改善。

结果,营销以其不能承受之重,难以翻身成为企业经营的核心。营销部门与其它部门矛盾重重,相互指责,但更多是营销部门充当了替罪羊的角色,备受诟病。

就是营销内部也因职能分隔而难以协调一致。甚至人们至今还把“营销”与“销售”对立起来,非要划清两者的界限不可,市场研究、广告、服务、公关、促销等活动也随着日益重要,各立山头,营销部门在庞大,营销活动却变得更混乱。

非定位主义的营销无力解决摆在它面前的“悖论”:营销愈重要,愈是支离破碎。一个问题的解决总是依赖于与问题相邻的更高的一级。也就是说,问题的解决不可能在与它出现的那一层面得到解决,再多的会议也无济于事。

营销首先要解决的是它自己的定位问题。
营销不是企业经营目标的执行者,营销本身就是企业的根本目标。营销不是一项可以割裂开来独立考虑的职能,公司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营销。整个公司就是一个营销部门。

其实,彼德·德鲁克早在1954年就认为,营销是企业惟一的功能,“从它的最终结果来看,也就是从顾客的观点来看,市场营销是整个企业的活动”。惠普的创始人之一戴维·帕卡德也说过:“营销是如此重要,绝非营销部门所能承担。”

凡是把营销放在其经营金字塔的塔尖上的企业,无不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如被媒体惊呼为“撼山易,撼戴尔难”的戴尔,惠普中国公司总裁曾不无酸溜溜地评价它:戴尔不是一个产品公司,也不是一个IT公司,它仅仅是一个销售公司。

中国饮料巨头娃哈哈所以成功,在于其所有的部门设置都紧凑高效地围绕营销展开工作,是一个十分典型的营销型组织。掌门人宗庆后每年在各市场巡回的时间超过200天以上。

台湾统一集团的创办人高清愿也是一个营销至上主义者,他曾坦言:“谁会卖,谁的事业才会成功。技术到处都有,只要花钱就买得到。我会做,你会做,大家都会做,问题是怎么卖出去。”
今天,企业的重心是营销,公司总裁也应是营销总裁。
 
营销将死、品牌将亡?
国际营销界对于营销的新定位也有所认识。
本世纪初,有“现代营销学鼻祖”、“科技产品营销之父”之称的麦肯那集团总裁瑞吉斯·麦肯纳(Regis Mckenna)在全球发行量最大的电子杂志《Business2.0》上发表文章,预言“营销将死,品牌将亡”。其主要观点可概述为以下三点:

一是营销的死亡。营销不再是公司的具体职能部门,而成为整个机构的整合部件,其职能已分化、融入战略、管理、广告、公关、服务等诸多工种及软件中,并由企业战略来整合。CEO首当其冲成为首席营销者。企业战略与营销战略之间的不同点正在消失。

二是品牌的暗淡。出名不意味着赚钱和拥有顾客,只有建立了分销架构后才能建立知晓度,为顾客提供选择。“选择”是较品牌而言更高层次的偏爱。高于品牌存在的还有价格,任何经济阶层都会关注价格,因为产品本身的差距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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