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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业长青”与“组织基业长青”(2)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07-25
在组织外部来说,合资合作的实现共嬴,对于组织做大做强是重要的路径之一,但是,传统的“一山不容二虎”的统治观,却使的合资合作异常艰难。在中国,“一个成龙、三人成虫”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本质原因就是个人统治观大于组织目标观。事实上,从资本简单的投资回报角度来看,合资合作/实现共赢,是如此的易于理解可以接受,但是,从个人维持权利地位的统治观来看,则是典型的限制和剥夺统治者个人权利,并且“分享”所谓的统治者个人成果的行为,所以,在中国,每当合资/合作等等商业行为出现,保卫个人统治地位的争斗就随之出现,组织“内讧”也随之发生,使得合资合作常常流产。
显然,在传统统治观与现代管理观之间,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制度之争,而是成为了“个人基业长青”与“组织基业长青”之间的残酷战争。事实上,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并没有什么“闲情逸致”,刻意的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过不去----现代企业组织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实现现代企业组织的效益和效率,并保证企业组织的基业长青?传统的个人统治观,已经被证明了是一种没有效率的管理,这意味着:现代企业组织管理者必须要知道,为了实现组织的基业常青,就需要以制度的方式,建立起强大的“组织能力”,并以组织自身的强大功能,淘汰不合格的管理者。
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对于管理最大的贡献,就在于以制度的方式,彻底结束了管理者个人的长期统治,即:以结束个人的事业长青,从而换取组织的基业长青。事实上,阻碍组织基业长青的最大障碍,正是来自于个人渴望基业长青的愿望,因此,以竞争/淘汰/监督为主题的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出现,使得“组织功能”开始强大起来,“个人能力/影响力”开始下降,从而使得实现“组织”的基业常青成为可能。如果今天中国的企业,不懂得尊重组织、不懂得尊重制度、不懂得放弃个人统治观,那么,实现企业组织的“基业常青”,就会成为奢望和泡影。正是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出现,结束了传统的个人“统治观”,使得“组织”自身的基业常青成为可能。
(作者孙景华,私人企业,十年商海。曾在《IT经理世界》发表过“挖掘隐藏的利润”等文章,出版有《永不消失的责任》管理专著。欢迎您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vvvsjh@163.com)作者:孙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