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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亲子关系中的难题 -《第三章 父母和孩子*谁在我家》


来源:谁在我家      作者:海灵格家庭系列排列      点击:次      时间:2011-02-01
孩子的监护权

问:在监护权方面,我做过很多工作,试图决定谁应该得到孩子的监护权。有些时候,离婚弄得很僵,不知道怎么建议他们才好。就这个问题你能说说吗?

海灵格:离婚之后谁得到孩子的监护权,说真的并不像你想的那样棘手。有两个系统原则能够指导你作决定:(1)孩子应该跟着父母中最能肯定对方的那一方;(2)无论谁放弃这种关系,都不应该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实际经验告诉我们,在孩子的心目中,父亲对母亲的评价通常比母亲对父亲的评价要高得多。如果一个妇女想赢得监护权,她就要学会在孩子的面前肯定前夫的为人,这样她才能赢得拥有孩子的权利。否则,她就只能肯定子女的一半,从而伤害了孩子。

问: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哪一方对对方评价高,你怎么能知道?

海灵格:如果孩子凭心而评价,你就可以马上明白,他们也能分辨出来。只需要注视着父母,你就立刻会知道哪一个是。

问:但是,如果两个人相互评价都一样呢?

海灵格:这是一个假设性的反对。如果彼此对对方评价都一样,他们就不需要离婚,或者至少就不会为了孩子的监护权你争我夺。

问:“在孩子的面前能够高度评价对方的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应该得到监护权”和“不论是谁放弃了这种关系都不应该得到孩子的监护权”。这两个原则的含义一样吗?

海灵格:重要的是你要近距离地观察那些你正在处理的人们。治疗的原则在为当事人的需要服务的时候,就会产生有治疗作用的效果。但是,不可能让人们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些原则。这个话题相当复杂,并不能只用两句话就说明白。我所说的只是有帮助的指导方针。

最后由谁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必须由父母决定,而不是由治疗师决定。父母是再婚还是保持单身也要自己决定。例如,如果一个离了婚的男人得到了孩子的监护权,他又想再婚,最好不要根据孩子的意见,而要自己做决定。父母决定之后,孩子也必须接受这个决定。孩子不是平等的伴侣,这一类事情看起来可以和他们商量,但实际上不应该和他们商量。无论如何,肯定不能强迫孩子们去爱继父母。问:但是,法庭会问孩子他自己想跟谁。

海灵格:我知道。出于法律的考虑和出于系统的考虑,有时候是不同的。我在这里所说的是心理学上的动力,是探讨怎么样对孩子最好。当父母之间平心静气地决定由谁监护之后,孩子就不用为决定跟哪一个而头疼。父母经常有这样的想法,谁得到抚养权,谁就可以把孩子从对方那边带走。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孩子只是跟随父母中的一方生活,但他永远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父母双方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孩子必须清楚地知道,即使他们不再是夫妻,双方仍都是自己的父母。

收养

问:我是收养中心的一名社工,经常要处理“孩子应该被收养还是应该留在孤儿院”这一类问题。我们还要处理出了问题的收养家庭。有没有对我们有帮助的系统性指导?

海灵格:如果孩子不能够由自己的父母抚养成人,那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许是最好的选择。通常他Iliad孩子的关系很密切。如果他们能收养孩子,一般情况下,孩子们会得到很好的照顾,万一情况有什么变化,他们回到父母身边也比较容易。如果孩子的祖辈都不在人世,或者祖辈不能接受他们,那么接下来的选择常常是父母的兄弟姐妹。仅仅在家族中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收养才最后纳入考虑的范围。

根据我处理这类家庭的经验判断,决定性因素是养父母的意图。如果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为了孩子的利益,那么收养就可能会有一个好的结局。养父母真正考虑的常常并不是孩子的利益,而是自己的利益。很常见的就是,他们没有孩子,想超越自然给他们设下的极限,想让孩子把他们拉出失望的泥潭。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付出和接受的基本流动以及关系中的法则在他们开始之前就已经被搞乱了。父母只能期望接受他们行为的后果,而孩子也将会受苦。

如果一对伴侣收养一个孩子是出于自己的需要,不是出于关心孩子的开心快乐,那么为了满足自己个人的需要,他们会悍然地把孩子从亲生父母那边带过来。在系统中,这相当于一种偷窃孩子的行为。因此,将会在家庭系统内引起严重的负面后果。是什么原因让亲生父母把孩子交给别人抚养并没有多大关系,养父母常常会付出等值的代价。例如,因为错误的理由收养一个孩子之后,养父母常常会离婚。伴侣的牺牲是为了从亲生父母那里抢走他们的孩子所作的补偿。在我处理过的那些家族中,由于不恰当的原因而收养孩子的结果包括有离婚、生病、流产和死亡。在最具破坏性的形式中,这种动力可以表现成养父母的亲生孩子中会有人生病和自杀。

养子怨恨他们的养父母,对养父母给他们提供的一切嗤之以鼻,这些情况也不罕见。在这样的家庭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养父母从心底里认为自己比孩子的生身父母要好得多,而孩子也许会无意识地表现出要站在自己亲生父母一边。

有些时候,生身父母把孩子交给别人抚养时,并非是迫不得已的。那么,孩子理所当然地会怨恨自己的父母,而养父母却变成了替罪羊。如果养父母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亲生父母,情况对他们来说就会更糟。如果养父母很清楚他们只不过是亲生父母的代理,那么孩子就会把自己的负面情绪一直对着亲生父母,对养父母就会心生感激。这样对养父母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安慰,对寄养的孩子又何尝不是呢?当养父母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孩子的利益着想时,他们的心中就会有一个内在景象:他们只是生身父母的替代者或代表,并不是真命天子。他们正在帮助真正的父母,帮着完成他们没有做到的事情。他们有一种重要的功能。但是,作为养父母,不论他们是什么人,也不论他们做过什么,他们都是在生身父母之后到来的。如果这种法则受到了尊重,那么孩子就能够接受和尊重养父母。

治疗小组中有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分手了,很关心他们养子的监护权。在家庭系统排列中,他把孩子摆在了他和他妻之间。我问道:“谁要收养孩子的?”他说是他的妻子。我告诉他:“是的,为此她牺牲了自己的丈夫。”在排列中,代表孩子的那个人突然觉得很虚弱,并说想跪下了。我叫他照着做,在他的亲生母亲被排在他身后的时候,他跪了下来。后来他转身对着亲生母亲时,就觉得自己如释重负。我把养父母的代表安排在他的后面,让他们看清楚养子跪在亲生母亲前面情景。在观察的时候,他们也觉得自己破镜重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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