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GZ医疗队 > 医疗教学 > 教学文档 > 医疗制度 >
他要砍的不是人而是法律
来源:未知 作者:seagull8111 点击:次 时间:2014-03-01
2月22日上午,我在候机的时候发表了一篇香港法庭如
X
何依法裁定辱骂人格行为的微博,我是这样写的:
等候时间过长辱骂医生?在香港,如这么做将面临被告上法庭的风险。一对香港情侣携女儿前往医院求医,由于粗口辱骂医生及医护人员被控。裁判官确信两名被告曾以粗口辱骂医护人员的专业资格及个人操守,又渲染暴力,罪成,判两人各罚款1000元港币。这就是一国两制!这就是不同的价值观!
殊不知,在飞机降落的同时,同样性质的事情却发生在知名媒体的资深主持人王牧笛先生身上。网友转来了他2月21日在微博上发出的一条信息:“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操!”当我进入他的微博的时候,“砍医论”疯传博坛,转帖、跟帖上千条,我也预计这将会在传统媒体继续发酵。为什么这条微博的传播力这么大呢?一是内容充满暴力,二是博主是某一栏目主持人,微博粉丝超过37万。
很多人问:“某某媒体人在公开场合宣传‘砍医论’,您怎么看?”我首先感觉媒体人利用自己的“工具”随意泄私愤,严重超越了职业道德规范的范围,也违反了中国现行的法律。如果说一个真实的媒体人可以藐视法律,在公共场所可以随意表达私愤,那么我们提出的“要建立法制社会”又从哪里开始建立呢?我悲叹的不是你想去砍医生、砍护士,而是悲叹中国法制社会何时可以建立!!不久前,媒体针对记者被打、被抓动用舆论工具已经被人们批评;如今,“砍医论”又源自公众媒体,我认为法律与道德的观念在人们的心中非常淡薄。
虽然“砍医论”上街,受到很多人的谴责,也引起中国医师协会在官网、官微上发表了一封致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公开信,这本身就是一种维权与护法的正当行为,但是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小题大做。我也跟当事人私聊过,我指出了他问题的根源不是仅仅对着一个护士,而是对着法律。虽然他态度是诚恳的,也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在单位里做了检查,但是如果我们不利用这次事件进行全民普法教育,将来类似的事件必定会接踵而来!
当前医患关系恶化,原因很多,但是作为媒体人,比任何人都知道医患关系为什么越来越复杂和越来越凶险!遗憾的是,有时候,善良的人们被媒体不公正的发声给错误引导了,如“八毛门”、“缝肛门”等,这着实令医护界伤感。但是,请相信医护界的宽容与仁慈,他们绝对不是针对个人!我觉得协和医院万希润教授的观点代表了众多医护工作者的意志,力主谈法制、媒体担当、相互理解与宽容。也有医者主动提出以恳谈会的形式文明对话,我觉得这种开诚布公的恳谈有利于促进医患的人文关系转变,也促进法制观念的转变,加快医改的进程。如果曾经骂过打过医生或护士的人以及曾经冷漠过患者的医护工作者也参与进来,那是最好不过的。因为我们都想善待对方,都愿意成为共同与疾病斗争的同一战壕的战友。我们要为形成和谐的医患关系,人人依法守法的法制环境而努力!
当事人所在的单位能够及时向社会发出声明,我希望媒体今后都应成为正能量传播的发源地!大凡一个法制社会,凡事以尊重生命与个人权利为先,以尊重知识为先。目前人们对医生和护士的要求也很高,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生命不可take two(重来)。在这里,我也想告诉大家:医护工作者都在努力着,医学不仅仅是一门人体生物科学,更是与其他学科紧紧相扣的科学;医疗行为不是商业行为,不可用消费的概念和消费法去套用,否则医患双方生命权与健康权都受侵害。要知道,最有自律精神的应该是医学界,他们每天对自己行为的自检多于自喜,尤其对死亡病例的讨论、对误诊误治的检讨,其自律性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最后,我想用一句对业内人士讲的话送给大家:敢于认识自己,不断学习别人的“错误”和总结别人的经验是减少误诊误治的开始!(我为《临床误诊误治杂志》而题)。目前临床医疗常规对医生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医护人员得到社会尊重是文明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医生和护士的错只要是在医学范畴里可以解释的,均是可谅解的。对医护人员的谩骂和喊打喊杀等暴力行为于法不容,我想大多数人是清楚的!
X
何依法裁定辱骂人格行为的微博,我是这样写的:
等候时间过长辱骂医生?在香港,如这么做将面临被告上法庭的风险。一对香港情侣携女儿前往医院求医,由于粗口辱骂医生及医护人员被控。裁判官确信两名被告曾以粗口辱骂医护人员的专业资格及个人操守,又渲染暴力,罪成,判两人各罚款1000元港币。这就是一国两制!这就是不同的价值观!
殊不知,在飞机降落的同时,同样性质的事情却发生在知名媒体的资深主持人王牧笛先生身上。网友转来了他2月21日在微博上发出的一条信息:“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操!”当我进入他的微博的时候,“砍医论”疯传博坛,转帖、跟帖上千条,我也预计这将会在传统媒体继续发酵。为什么这条微博的传播力这么大呢?一是内容充满暴力,二是博主是某一栏目主持人,微博粉丝超过37万。
很多人问:“某某媒体人在公开场合宣传‘砍医论’,您怎么看?”我首先感觉媒体人利用自己的“工具”随意泄私愤,严重超越了职业道德规范的范围,也违反了中国现行的法律。如果说一个真实的媒体人可以藐视法律,在公共场所可以随意表达私愤,那么我们提出的“要建立法制社会”又从哪里开始建立呢?我悲叹的不是你想去砍医生、砍护士,而是悲叹中国法制社会何时可以建立!!不久前,媒体针对记者被打、被抓动用舆论工具已经被人们批评;如今,“砍医论”又源自公众媒体,我认为法律与道德的观念在人们的心中非常淡薄。
虽然“砍医论”上街,受到很多人的谴责,也引起中国医师协会在官网、官微上发表了一封致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公开信,这本身就是一种维权与护法的正当行为,但是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小题大做。我也跟当事人私聊过,我指出了他问题的根源不是仅仅对着一个护士,而是对着法律。虽然他态度是诚恳的,也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在单位里做了检查,但是如果我们不利用这次事件进行全民普法教育,将来类似的事件必定会接踵而来!
当前医患关系恶化,原因很多,但是作为媒体人,比任何人都知道医患关系为什么越来越复杂和越来越凶险!遗憾的是,有时候,善良的人们被媒体不公正的发声给错误引导了,如“八毛门”、“缝肛门”等,这着实令医护界伤感。但是,请相信医护界的宽容与仁慈,他们绝对不是针对个人!我觉得协和医院万希润教授的观点代表了众多医护工作者的意志,力主谈法制、媒体担当、相互理解与宽容。也有医者主动提出以恳谈会的形式文明对话,我觉得这种开诚布公的恳谈有利于促进医患的人文关系转变,也促进法制观念的转变,加快医改的进程。如果曾经骂过打过医生或护士的人以及曾经冷漠过患者的医护工作者也参与进来,那是最好不过的。因为我们都想善待对方,都愿意成为共同与疾病斗争的同一战壕的战友。我们要为形成和谐的医患关系,人人依法守法的法制环境而努力!
当事人所在的单位能够及时向社会发出声明,我希望媒体今后都应成为正能量传播的发源地!大凡一个法制社会,凡事以尊重生命与个人权利为先,以尊重知识为先。目前人们对医生和护士的要求也很高,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生命不可take two(重来)。在这里,我也想告诉大家:医护工作者都在努力着,医学不仅仅是一门人体生物科学,更是与其他学科紧紧相扣的科学;医疗行为不是商业行为,不可用消费的概念和消费法去套用,否则医患双方生命权与健康权都受侵害。要知道,最有自律精神的应该是医学界,他们每天对自己行为的自检多于自喜,尤其对死亡病例的讨论、对误诊误治的检讨,其自律性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最后,我想用一句对业内人士讲的话送给大家:敢于认识自己,不断学习别人的“错误”和总结别人的经验是减少误诊误治的开始!(我为《临床误诊误治杂志》而题)。目前临床医疗常规对医生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医护人员得到社会尊重是文明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医生和护士的错只要是在医学范畴里可以解释的,均是可谅解的。对医护人员的谩骂和喊打喊杀等暴力行为于法不容,我想大多数人是清楚的!
上一篇:美国医院是怎么防止院暴的? 下一篇:医护转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