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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十九]:我们被媒体误导了多远?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3-20

所有这些背景,一些跟风而上的媒体只字未提。为什么只字不提?因为它起不到煽风点火的作用,从它的新闻价值来说,是王小波所说的“熵减”的过程。只有把“致癌、有毒”继续过分演绎,才能引起人们的强烈反应。甚至有些媒体还曾报道不要买“红得鲜亮”的食品,以避免吃到苏丹红,或者干脆不买红色食品。这样的建议继续将这场无视科学无视真相的混战,演绎得离真相越来越远。 
<--监管、检测、制度完善这些任务,还是留给监管部门去处理,让我们来看看在苏丹红这件事背后的几个不被关注、很少提及的问题:

苏丹红一号到底如何致癌?有什么样的证据支持这个结论?吃多少能致癌?导致什么样的癌症?在忙于报道“涉红黑名单”的故事里,很少去提及这个问题。最初发现苏丹一号的毒性,是在给几只老鼠按每天每公斤体重30毫克的量喂食,连续喂食两年,结果老鼠出现了膀胱癌和肝癌的征兆。注意,是征兆而已。而那篇2002年发表发现苏丹一号会造chengren体肝脏细胞基因突变从而可能致癌的研究,其实使用的也是人的肝脏细胞和老鼠的肝脏细胞。也就是说,其实目前,并没有任何苏丹一号让人患病的临床证据,没有足够数据证实苏丹一号对人有多大的危害,也没法确定一个人要吃多少才会患病。至于苏丹红作为“可能的致癌物质”,禁止在食品里使用,是各国食品管理部门出于严格把关的考虑。禁止使用,并不等于我们不小心吃了新奥尔良鸡翅,就会得癌症。

关于2002年的研究,我特地去网站查到了这篇研究的原文(刊登在Cancer Research 62, 5678-5684, October 15, 2002)。作为一篇研究文章,最后的讨论里提到,“我们的结果提示,从大鼠的情况也许可以推断人对苏丹一号的易感性。特别是苏丹一号对人的致癌性。虽然苏丹一号对大鼠可致癌,但对人的致癌作用目前还未证实。在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的目录里,苏丹一号仍未被归为致癌剂。”这个叫做国际癌症研究所的组织,隶属于世界卫生组织,它把苏丹红列入第三类致癌物,即“对人体的致癌性证据不足”。 而在1999年,在欧盟对食物危险成分归类说明的会议上,把苏丹一号归为“有可能有致癌作用,对人谨慎使用”和“有可能的致突变作用,对人谨慎使用”。在2002年这篇文章中讨论部分的最后,作者建议鉴于目前没有来自人体的数据,需进一步深入研究那些平时工作接触苏丹一号的工人有什么临床表现。

但是,作为引起苏丹红事件的源头,也就是最根本的背景——苏丹一号的危害有多大,就这么被轻飘飘地以“致癌”两个字带过。伦敦帝国学院的毒理学专家Alan Boobis教授说,给老鼠喂两年苏丹一号的试验,其实这些老鼠在两年后,只是表现了出了可能会患癌症的迹象,其实当时的老鼠表现还算正常。虽然这个试验结果是被专家审核过并公开,但此后从未再重复过。当国际癌症研究所看到数据时,认为数据还不够充分支持把苏丹一号归为导致癌症的原因之一。

这位毒理学家还在《经济学家》杂志上给大家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如果把老鼠试验的结果推到人身上,老鼠试验中每天按每公斤体重30毫克喂苏丹红,连续两年。那么对一个80公斤的人,就相当于连续两年每天吃2400毫克的苏丹一号。而在此次英国召回食物中的祸源“伍斯特”调味酱中,每升含有3克的苏丹一号。也就是说,这个人每天得喝800毫升的辣椒酱,连续喝两年。而很多被禁的食品中,苏丹一号的含量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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