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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青医疗队志愿者管理手册(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stuff-07.06修订 点击:次 时间:2007-12-29
11、志愿者不得与服务对象私下交往,服务对象发出邀请和约会,须立即报告上级酌情处理。违者,立即开除志愿者资格。
12、不得在服务期间吸烟、粗言秽语,否则予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一共超过3次,将开除志愿者资格。
13、精神病康复者及心理障碍者,由队长/副队长统一调配专门跟踪人员,其余志愿者不得私自与服务对象联系,违者立即开除志愿者资格。
14、尊重服务对象尊严,保护志愿者利益,对总队所有资料严格保密;一旦服务对象志愿者资料泄漏,必追究志愿者法律责任。
四、特殊处理
志愿者凡因私人行为,对本总队产生负面影响,或明显违背志愿精神与基本道德,将由每月例会骨干商议决定对该志愿者作出相关处理措施。
第五章 行为规范
为了维护医疗服务总队的形象,使大家有一个良好、舒适的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行为规范:
一、仪表仪容
1、志愿者的精神面貌及本总队的整体形象,应体现在每一位志愿者身上。
2、工作时应佩带志愿者证。
3、参与服务期间,外表穿着需整洁,言谈高雅,举止大方,仪态端庄,尽量不穿吊带背心;其它培训及活动需按照通知要求穿着。
4、参与服务期间以不戴过于醒目的耳环、手镯等饰品为宜。
5、手指甲不能超过指头,不能藏污垢。
6、每次服务前后,均需洗手。
二、行为规范
1、不迟到、早退;不可擅自行动。
2、工作期间,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服务。
3、为了增进团队协作精神,志愿者之间直接称呼姓名或昵称,不要称呼职务。
4、常使用礼貌用语,如:早安,对不起,谢谢,晚上好,再见等。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诚恳,友善。
6、为了大家的健康,参与服务、活动、培训期间请勿吸烟。
7、爱惜使用并妥善保管设备;工作结束前必须将所有文件放置妥当,防止遗失。
8、服务期间不要看与志愿者无关的报刊、杂志或书籍。
三、基本职责
1、遵守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医疗服务总队各项规章。
2、遵循“本总队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本总队利益。
3、尊重服务对象尊严,保护志愿者利益,对本总队所有资料严格保密。
4、严格按总队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高效。
5、按职务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
6、确保服务时数记载真实,并接受监督检查。
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8、根据自身职位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9、个人时间,需发挥志愿者精神,关心身边的事与物,不可做伤害他人之事。
四、公共安全
1、无论是私人时间或参与工作期间,交友需谨慎,勿结交不良青少年,勿牵涉复杂的人际关系中。
2、不可从事任何直销性质职业:如保健药品公司、化妆品公司、保险类等行业。
3、在服务过程中,应保证服务环境安全,远离利器;
4、避免做没有把握的康复运动。
5、不允许单独服务,每次服务均需有2人以上;女性志愿者晚上服务建议至少3人以上结伴,或有男性志愿者参与服务。
6、精神病康复者及心理障碍者,由总队长统一调配专门跟踪人员,其余志愿者不得私自与服务对象联系。
第六章 资产管理
一、来源
1、总队志愿者自愿性集资;
2、社会人士或企业对项目的赞助;
3、向协会申请专项拨款。
4、项目赞助。
二、资金管理
1、个人或企业赞助,需签署《捐助合同》方能作资金转移,捐赠过程需有两个以上志愿者见证。
2、资金由本总队队长、行政部联合管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及交班。
3、资金只能用于本总队经费及服务需要方面,任何人不得挪用或改作它用。
4、申请款项时,需上报申请项目,并以收据报销。
5、资金如需指定捐献服务对象,必须有服务对象或家属亲笔签名,当事人及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物品管理
1、医疗物品:
1)由行政部及培训部联合管理;
2)志愿者需要外借向培训部及行政部,培训部可根据情况配备专业志愿者并且签署借条;
3)医疗物品定期保养,清点,及时更新及补充
2、获捐赠物品
1)捐赠物品过程必须有两个或以上志愿者见证。
2)所有捐赠物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3)如有服务对象所需,需以书面形式报告行政部审批后方能派发。
4)捐赠后,服务对象需签署收条,由志愿者交回行政部管理。
第七章 附则
一、本手册由本总队每月例会会议通过使用。
二、本手册每两年重新修订一次。
三、本手册解释权由本总队队长及组长负责。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医疗服务总队
二00七年陆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