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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个案分析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10-25
一 关系的建立阶段
(一)基本资料
姓名:杨某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7年8月
文化程度:高中
婚姻状况:已婚(刚领结婚证书不久)
家庭成员情况:妻子徐某,安徽籍外来打工妹,现无业;父母亲均为征用土地退休工
家庭地址:上海市XX区XX镇XX村
犯罪及处罚情况:1985年4月7日杨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杨某在狱中服刑期间表现良好,2003年7月11日杨某假释回到家,假释到期日为2007年1月29日,剥夺政治权利7年,附加刑到期日为2012年7月10日。
(二)背景资料
1.家庭背景:
父母亲以及兄弟共5人,杨某现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父子和母子关系都比较融洽。
2.生活经历:
杨某家住农村,1985年杨某犯案前家中有5人。父母以务农为主,兄弟俩人都在读书,相对而言,家中生活较为拮据。杨某本人初中未读完就中途缀学,家处城乡结合部的杨某从小就有着对繁华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了摆脱家庭贫困和自己的现状,他为此努力过,奔波过,辛劳过,但收入总是微薄。为了改变现状脱贫致富,他竟然数地,数处行窃,盗窃。做起了不劳而获快快发财的美梦来,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直至犯下了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杨某在狱中表现良好,1994年7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后又被4次减刑共计5年6个月。
3.主要社会关系:
杨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到他假释回来,兄弟二人已有妻子在本村另行别居。
二 矫正对象问题研究与诊断
(一)对象的性格:
杨某的性格内向,从小孤僻,不善交友,平时闷声不响,但易急躁,鲁莽,行事草率。读书时他每天从家门到学校门,又从学校到家门,一放学就回家,不在外面玩耍,沉默寡言.他平时的所思所想不外露,别人看不出,也掌握不了。因此,杨某案发时人们感到很突然。
(二)对象的心理:
杨某犯罪已受到法律制裁,长期的狱中生活使本就内向的杨某越发趋于沉闷。假释回来后,自认低人一等的杨某所想所思羞于向亲朋故友交流。甚至也不向自家兄弟吐露半句。自卑感与日俱增,心态已不正常。
(三)家庭和社会关系:
杨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杨某假释回来后,兄弟二人已有家室,儿女,造新居另行居住,兄弟二人新居造的较好。兄弟二人的收入也较好,这些不能不对杨某有所触动,既可能激励杨某,也可能使杨某造成心态不平衡。杨某的父亲,母亲属整地,已退休,每月各有几百元的退休金。杨某的父亲闲不住,每天早晨串户替人家洗脱排油烟机,挣的钱用于家中生活还可贴补杨某。杨某于今年3月初与一位安徽籍外来打工妹徐某领了结婚证书。现徐某无业,对杨某可能有负面影响。
(四)经济基础与事业发展:
杨某假释回来后,很快报上了户口,又拿到了劳动手册,并被推荐到大卖场超市配售中心收货处工作,就目前而言,基本上解决了本人的生活,据分析,杨某经济上还有一些问题要帮助解决:一是新婚的妻子还没有工作。二是存在快速致富的思想和动机,与同出来的狱友盲目攀比,认为自己经济与其比差距很大。三是杨某无专业技能,且文化知识又低,缺乏竞争能力。四是杨某就业的超市大卖场配售中心准备搬迁异地,杨某面临着事业与重新就业的可能。
三 社区矫正计划
(一)认知与领悟:
一个长期陷入失意,困苦的人,或者重复陷于困扰处境的人,需要进一步强化其认知与领悟,才能使其摆脱无法消遣的症结,自己看不到的矛盾,才能摸索到得以改善的方向。让杨某正确地认识到自己过去,反思自己犯罪的思想根源,解决错误的思想意思问题,面对现实,勇敢地接受人生的挫折和不幸,与过去错误的思想,行为彻底决裂。
(二)由针对性地对杨某提供个别化的服务 :
杨某犯罪是还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犯罪,文化低下,只是贫乏,且父母忙于生计,放松了对杨某的教育,以及他本人的内向型性格,鲁莽草率行事,这些因素对他的犯罪有着一定的催生作用。因此,需要对其恶习劣根进行综合治理,有针对的对杨某进行个别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服务,做到因人施教。
(三)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事物在不断的发展,情况在不断的变化。何况对象现实的情绪是处在一个不稳定,心态处于一个不正常的情况下,因此,及时,尽快,详细了解,掌握对象家庭,就业,工作,生活,居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修正方案,制定措施,因势利导。
(四)点面渗透:
杨某固执,暴躁,孤僻的性格,决定他不善与人交谈,交往,也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意见,简单的说教,对他来说,只能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但这种人自尊心很强,往往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因此,从信任他,接纳她,尊重他的价值和尊严,运用探索,描述,宣泄的方法,让他主动对我们敞开心扉,一泻无余,以便我们对症下药。
(五)母亲介入,亲情感化,攻心为上:
杨某从小就酷爱他的母亲,母亲在他的心中根深蒂固,特别是杨某在狱中服刑期间,杨某母亲每年数次不辞辛劳探监,省吃俭用给他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支持,使杨某刻骨铭心,感激涕零,母亲在杨某心中的位置至高无上,无与伦比,邀请对象的母亲介入到对杨某的矫正工作中来,对杨某实施心里战术,亲情感化,定能收到成效。
四 矫正介入
(一)介入理念:
杨某犯罪性质严重,但认为,杨某犯罪时还未成年,应属文化知识极其低下的“三失”青年,还缺乏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当时他的思想还不成熟,人生观,世界观还未形成。现已在监狱服刑改造多年。现能够假释回来,说明杨某在狱中表现良好,现已不至于危害社会,他又具有同其他矫正对象不同的状况,以平等的观念对待杨某,接纳她,尊重他的性格,以个别化,人性化的观念对其开展矫正工作。相信经过一定时间,花上一定的功夫,齐抓共管,杨某是能够矫正好的。
(二)介入层面和过程:
1.建立档案与签订合同,实施目标管理。
2.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
从杨某犯罪的性质,矫正的期限难度,收效等方面综合考虑,特为杨某聘请有效村治主任参加的四名社区矫正志愿者。从亲情易于突破这一点出发,也特聘请杨某的兄长为社区矫正志愿者。志愿者采取访谈,疏导,激励等方式对杨某开展了“及对一”,“几帮一”的帮教。事实表明志愿者成了社区矫正中一支有效的力量。
(一)基本资料
姓名:杨某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7年8月
文化程度:高中
婚姻状况:已婚(刚领结婚证书不久)
家庭成员情况:妻子徐某,安徽籍外来打工妹,现无业;父母亲均为征用土地退休工
家庭地址:上海市XX区XX镇XX村
犯罪及处罚情况:1985年4月7日杨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杨某在狱中服刑期间表现良好,2003年7月11日杨某假释回到家,假释到期日为2007年1月29日,剥夺政治权利7年,附加刑到期日为2012年7月10日。
(二)背景资料
1.家庭背景:
父母亲以及兄弟共5人,杨某现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父子和母子关系都比较融洽。
2.生活经历:
杨某家住农村,1985年杨某犯案前家中有5人。父母以务农为主,兄弟俩人都在读书,相对而言,家中生活较为拮据。杨某本人初中未读完就中途缀学,家处城乡结合部的杨某从小就有着对繁华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了摆脱家庭贫困和自己的现状,他为此努力过,奔波过,辛劳过,但收入总是微薄。为了改变现状脱贫致富,他竟然数地,数处行窃,盗窃。做起了不劳而获快快发财的美梦来,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直至犯下了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杨某在狱中表现良好,1994年7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后又被4次减刑共计5年6个月。
3.主要社会关系:
杨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到他假释回来,兄弟二人已有妻子在本村另行别居。
二 矫正对象问题研究与诊断
(一)对象的性格:
杨某的性格内向,从小孤僻,不善交友,平时闷声不响,但易急躁,鲁莽,行事草率。读书时他每天从家门到学校门,又从学校到家门,一放学就回家,不在外面玩耍,沉默寡言.他平时的所思所想不外露,别人看不出,也掌握不了。因此,杨某案发时人们感到很突然。
(二)对象的心理:
杨某犯罪已受到法律制裁,长期的狱中生活使本就内向的杨某越发趋于沉闷。假释回来后,自认低人一等的杨某所想所思羞于向亲朋故友交流。甚至也不向自家兄弟吐露半句。自卑感与日俱增,心态已不正常。
(三)家庭和社会关系:
杨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杨某假释回来后,兄弟二人已有家室,儿女,造新居另行居住,兄弟二人新居造的较好。兄弟二人的收入也较好,这些不能不对杨某有所触动,既可能激励杨某,也可能使杨某造成心态不平衡。杨某的父亲,母亲属整地,已退休,每月各有几百元的退休金。杨某的父亲闲不住,每天早晨串户替人家洗脱排油烟机,挣的钱用于家中生活还可贴补杨某。杨某于今年3月初与一位安徽籍外来打工妹徐某领了结婚证书。现徐某无业,对杨某可能有负面影响。
(四)经济基础与事业发展:
杨某假释回来后,很快报上了户口,又拿到了劳动手册,并被推荐到大卖场超市配售中心收货处工作,就目前而言,基本上解决了本人的生活,据分析,杨某经济上还有一些问题要帮助解决:一是新婚的妻子还没有工作。二是存在快速致富的思想和动机,与同出来的狱友盲目攀比,认为自己经济与其比差距很大。三是杨某无专业技能,且文化知识又低,缺乏竞争能力。四是杨某就业的超市大卖场配售中心准备搬迁异地,杨某面临着事业与重新就业的可能。
三 社区矫正计划
(一)认知与领悟:
一个长期陷入失意,困苦的人,或者重复陷于困扰处境的人,需要进一步强化其认知与领悟,才能使其摆脱无法消遣的症结,自己看不到的矛盾,才能摸索到得以改善的方向。让杨某正确地认识到自己过去,反思自己犯罪的思想根源,解决错误的思想意思问题,面对现实,勇敢地接受人生的挫折和不幸,与过去错误的思想,行为彻底决裂。
(二)由针对性地对杨某提供个别化的服务 :
杨某犯罪是还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犯罪,文化低下,只是贫乏,且父母忙于生计,放松了对杨某的教育,以及他本人的内向型性格,鲁莽草率行事,这些因素对他的犯罪有着一定的催生作用。因此,需要对其恶习劣根进行综合治理,有针对的对杨某进行个别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服务,做到因人施教。
(三)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事物在不断的发展,情况在不断的变化。何况对象现实的情绪是处在一个不稳定,心态处于一个不正常的情况下,因此,及时,尽快,详细了解,掌握对象家庭,就业,工作,生活,居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修正方案,制定措施,因势利导。
(四)点面渗透:
杨某固执,暴躁,孤僻的性格,决定他不善与人交谈,交往,也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意见,简单的说教,对他来说,只能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但这种人自尊心很强,往往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因此,从信任他,接纳她,尊重他的价值和尊严,运用探索,描述,宣泄的方法,让他主动对我们敞开心扉,一泻无余,以便我们对症下药。
(五)母亲介入,亲情感化,攻心为上:
杨某从小就酷爱他的母亲,母亲在他的心中根深蒂固,特别是杨某在狱中服刑期间,杨某母亲每年数次不辞辛劳探监,省吃俭用给他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支持,使杨某刻骨铭心,感激涕零,母亲在杨某心中的位置至高无上,无与伦比,邀请对象的母亲介入到对杨某的矫正工作中来,对杨某实施心里战术,亲情感化,定能收到成效。
四 矫正介入
(一)介入理念:
杨某犯罪性质严重,但认为,杨某犯罪时还未成年,应属文化知识极其低下的“三失”青年,还缺乏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当时他的思想还不成熟,人生观,世界观还未形成。现已在监狱服刑改造多年。现能够假释回来,说明杨某在狱中表现良好,现已不至于危害社会,他又具有同其他矫正对象不同的状况,以平等的观念对待杨某,接纳她,尊重他的性格,以个别化,人性化的观念对其开展矫正工作。相信经过一定时间,花上一定的功夫,齐抓共管,杨某是能够矫正好的。
(二)介入层面和过程:
1.建立档案与签订合同,实施目标管理。
2.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
从杨某犯罪的性质,矫正的期限难度,收效等方面综合考虑,特为杨某聘请有效村治主任参加的四名社区矫正志愿者。从亲情易于突破这一点出发,也特聘请杨某的兄长为社区矫正志愿者。志愿者采取访谈,疏导,激励等方式对杨某开展了“及对一”,“几帮一”的帮教。事实表明志愿者成了社区矫正中一支有效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