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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3)
来源:未知 作者:seagull8111 点击:次 时间:2013-04-15
附表八:医生的工作压力(可多选)
(图表精确到小数点后零位)
4、医师的付出与收入状况
2009年进行的第三次调研中,91.90%的受调研医师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报酬不相符,这一数字公布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反响。有人为此撰文质疑我们的调研数据,他们认为医生在社会中算中高收入人群,在外人看来医生收入还不错的情况下,超过九成的医生还认为自己收入太低,这让一些人感到很不理解。甚至有人撰文称:医师协会公布这一数据时给自己找难堪,在中国调查任何一个群体,该群体都会认为其收入与付出不相符,若调研农民工,农民工更会认为收入和回报不相符。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医疗行业是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与此相适应,医生应当有较高的收入,我们认为在人格上农民工与医生是平等的,但二者的职业素养要求有巨大差异,用农民工的收入付出和医生的收入付出相比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关于调研数据,我们本次调研除前141份统计时未进行编号,之后的3563份调查问卷我们都一一编号,我们能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
在美国,医生属于收入最高的行业之一,平均工资高于公务员工资的二倍到四倍。新近公布的职业与工资评估调查中披露,根据美国政府2008年的数据,外科医生的平均年薪为206,770美元,这使得外科医生的薪酬超过麻醉师而成为美国工资最高的工种。美国的年薪最高的前10名的职业有:1.外科医生;2.麻醉科医生;3.齿颚矫正医;4.妇产科医生;5.口腔与颌面部外科医生;6.内科医生;7.镶牙师;8.精神病医师;9.家庭和全科医生;10.公司主管。
据新华网2005年12月11日的报道,英国医药协会发布的报告称,英国医生的收入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间增长了逾30%,超过法国、德国和丹麦,是欧洲同行中收入最高的。2006年,英国政府进行的年度工作时间和收入调查表明,当年英国医生的收入增长了20%,人均年收入达到81744英镑,比城市商人都要好,是当年英国收入第二高的职业。
据2009年5月17日的《杭州网-都市快报》题为《中国医生看印度同行》的报道,在印度,医生很受尊重,医生收入高地位高,普通医生每月收入也在2万美元左右。
在中国,医生的收入可能在社会整体收入中排名在中上水平,但中国医生的比较收入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医生的收入水平,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本次调研,在医师认为自己收入和付出是否相符的问题上,我们设计了三个选项:很不相符,不相符,相符。本次调查结果显示,95.66%的被调查医师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收入不相符(不相符+很不相符),而其中选择“很不相符”的比例高达占51.00%,这充分显示了医师的收入与付出很不相符。
目前我国加大了对医师执业活动中收受红包、回扣现象的治理力度,中国医师协会大力支持这些治理措施。但是应当看到,医生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面临住房、子女教育等各种问题,如何让从事高尚职业的医生不为蝇头小利折腰是一个管理者应当考虑的现实问题。在现有体制下,加大对医疗行业的投入力度,给一个高技术含量高风险行业的从业人员一个合理的回报是让这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附表九:医师的收入与付出是否相符
(图表精确到小数点后零位)
5、人文医师
医者仁心表明了医师职业的精华。在医德和医术哪个更重要的问题上,有51.63%的医师认为医德更重要,33.85%的医师认为医术更重要,其余的医师选择了人文素养等选项。我们认为,医生面对的是病人而不仅是疾病,关心病人、尊重病人应当是医生的基本素质,希望更多的医生把医德放在医师执业素质的首位。
为了清楚地了解医生的自我评价,我们在调研中设计了医师自己评价自己的服务态度与是否耐心解答患者提问的题目。在此次调研中,73.58%的受调研医师认为目前大多数医生对患者的服务态度好,仅2.17%的医师认为目前大多数医生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不好。另外,在受调研医师中,96.19%的医师表示会耐心解答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这表明,绝大多数医师认为其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是好的,也会耐心解答患者的询问,但是在社会上却有很多患者认为医生的服务态度不好、不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产生这种评价差异的原因可能与医生在这一问题上自我要求不高而病人要求高、病人太多诊疗时间短以及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对此,我们希望医生更耐心地倾听社会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并积极加强医患沟通。
6、医师的法律意识与医疗责任保险
法律意识在中国医师职业培训中是个薄弱环节,加强依法行医的认识应当成为医师职业教育中的组成部分。本次调查显示,72.05%的医师认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应该与专业学习一起进行,这表明医师对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很高。
《医师法》是医疗卫生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法律规范之一,学习和普及《医师法》的相关内容在医师中应当相当广泛,但对于实施已久的《医师法》只有11.00%的受调研医师表示非常了解,这表明《医师法》在医师群体中的普及程度不够。72.94%的受调研医师表示颁布实施了十一年的《医师法》有必要进行修改,这说明《医师法》应适应新的医改政策等变化并做出适当调整。
附表十:《医师法》有无必要修改
(图表精确到小数点后零位)
《侵权责任法》是医疗损害赔偿乃至医患法律关系界的一步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其立法精神对医患关系的改善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实施以来,正逐步显现其作用。对于该法有32.51%的受调研医师表示学习过并了解《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内容,其余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或者不很了解。在医院的等级上,医院级别越高,对《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相关内容了解的比例却越低。上述情况表明《侵权责任法》在医疗界受重视程度还不够,应加大宣传和学习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