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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腹泻(4)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10-01-24
2、按血钠分脱水性质:
等渗性脱水:水和钠成比例丢失,血钠值130~150mmol/L,临床上主要是上表中所述的脱水症状。
低渗性脱水:失钠大于失水,血钠<130mmol/L,表现为循环血量减少症状,易发休克。脑水肿则由烦躁,昏迷等。
高渗性脱水:失水大于失钠,血钠>150mmol/L,表现为皮肤干燥、烦躁、高热、肌张力增高甚至惊厥。严重者发生脑卒中等。
(四)分型与分期
1.病情分型
(1)轻型:患儿无脱水,无中毒症状。
(2)中型:患儿有轻至中度脱水或轻度中毒症状。
(3)重型:患儿重度脱水或有明显中毒症状(烦躁,精神萎靡,嗜睡,面色苍白,高热或体温不升,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等)。
2.病程和分类
(1)急性腹泻病:病程在两周以内。
(2)迁延性腹泻病:病程在两周至2个月。
(3)慢性腹泻病:病程在2个月以上。
治疗
腹泻病的治疗原则是:预防脱水,纠正脱水,继续饮食,合理用药。
(一) 急性腹泻病的液体治疗:
目的: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恢复和维持血容量。
原则:依具体病情处理,以表现、化验来制定方案,注意机体的能力。
分类:口服补液和静脉补液。
常用液:非电解质溶液(5~10%葡萄糖)、电解质溶液(氯化纳、碳酸氢钠、乳酸钠、氯化钾)和混合液(3:2:1、2:1)
注意:三定(定量、定性、定速);先快后慢、先盐后糖、先浓后淡;见尿补钾、见酸补碱、见抽补钙(镁)。
1.补充累积损失量
指补充发病后至补液时所损失的水和电解质量。
(1)补液量:根据脱水严重程度而定。原则上轻度脱水补50ml/kg,中度脱水补50~100ml/kg,重度脱水补100~120ml/kg。实际应用时一般先按上述量的2/3量给予。
(2)补液成分:
根据脱水性质而定。一般而论,低渗性脱水补充高渗溶液,等渗性脱水补充等张溶液,高渗性脱水补充低渗溶液。若临床判断脱水性质有困难,可先按等渗性脱水处理。有条件者最好测血钠含量,以确定脱水性质。
(3)补液速度: 累积损失量应在开始输液的8~12小时内补足,重度脱水或有循环衰竭者,应首先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滴入以扩充血容量,改善血液循环及肾功能,一般用 2:1等张含钠液(2份生理盐水加1份1. 4%碳酸氢钠)20ml/kg,总量不超过300ml,于30~60分钟内静脉推注或快速滴入。
2.补充继续损失量
指补液开始后,因呕吐腹泻等继续损失的液体量。应按实际损失量补充,但腹泻患儿的大便量较难准确计算,一般根据次数和量的多少大致估计,适当增减。补充继续损失量的液体种类,一般用l/3张~1/2张含钠液,于24小时内静脉缓慢滴入。
3.供给生理需要量
小儿每日生理需水量约为60~80ml/kg,钠、钾、氯各需1~2mmol/kg。这部分液体应尽量口服补充,口服有困难者,给予生理维持液(1/5张含钠液十0.15%氯化钾),于24小时内均匀滴入。
在实际补液中,要对上述三方面需要综合分析,混合使用。对腹泻等丢失液体引起脱水的补液量:一般轻度脱水约90-120ml/kg;中度脱水约120~150ml/kg;重度脱水约 150-180ml/kg。补液成分:等渗性脱水补1/2张含钠液;低渗性脱水补2/3张合钠液;高渗性脱水补1/3张含钠液,并补充钾,再根据治疗反应,随时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方案:
1.治疗方案一:适用于无脱水患者,可在家庭治疗,提出家庭治疗三原则:
(1)即给患者口服足够的液体以预防脱水(可选用米汤加盐溶液、糖盐水或ORS,小于2岁及2~10岁,每次腹泻后分别服用50~100毫升及100~200毫升);
(2)给患者足够的食物以预防营养不良(应继续母乳喂养或稀释牛奶喂养2-3天,以后恢复正常饮食,6个月以上患儿给已经习惯的平常饮食,鼓励患者多进食,每日进食,每日加餐一次,直至腹泻停止后二周。
(3)如果三天不见好转,即应停止家庭治疗,带患者去医院诊治。
2.治疗方案二:适用于轻至中度脱水患儿,用ORS及时纠正脱水,ORS新配方为每100ml水中加氯化钠3.5g枸椽酸钠2.9g氯化钾1.5g无水葡萄糖20g。
(1)最初4小时内ORS的用量为:见表11-2
表11-2 ORS用量
年 龄 |
<4月 |
4-11月 |
12-23月 |
2-4岁 |
5-14岁 |
体重(Kg) |
6 |
6-9 |
9-12 |
12-16 |
16-35 |
用量(ml) |
200-400 |
400-600 |
600-800 |
800-1200 |
1200-2200 |